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高振坤、总经理刘向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智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吕晓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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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公司2016年6月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报告期之上年同期对比财务报表列示追溯调整后数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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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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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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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72.47%,主要是期末应收经销商款项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5.70%,主要是下属子公司租赁店面押金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42.90%,主要是下属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4、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下降35.95%,主要是前期收到经销商预付货款相应的货物已发出所致。
5、应付股利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39.20%,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宣告分配的股利未支付所致。
6、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主要是下属子公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7、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主要是本公司之联营企业经营业绩增加所致。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02%,本期支付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支出较上期均略有增加。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是本报告期工程支出及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增加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本报告期偿还借款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振坤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7-008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关于增补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第二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7-009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中关于“营改增”的有关要求,公司原出租自有房屋由税务局代开营业税发票调整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项目。
公司根据增补经营范围拟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订:
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
经营中成药、中药材、西药制剂、生化药品、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
零售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百货。
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
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
广告设计制作。
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物业管理和供暖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其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均可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中成药,经营中成药、西药制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零售百货。广告设计制作。普通货运。
其中仅限分公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经营中药材、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零售中药饮片、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危险货物运输(3类)。物业管理和供暖服务。
拟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制造、加工中成药制剂、化妆品、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
经营中成药、中药材、西药制剂、生化药品、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
零售中药饮片、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百货。
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
药用动植物的饲养、种植;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
广告设计制作。
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物业管理和供暖服务。
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其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和分公司均可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中成药,经营中成药、西药制剂,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劳务服务。零售百货。广告设计制作。普通货运。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其中仅限分公司生产经营的项目为:加工制造酒剂、涂膜剂、软胶囊剂、硬胶囊剂、保健酒、加工鹿、乌鸡产品、营养液制造(不含医药作用的营养液)。经营中药材、保健食品、定型包装食品、酒、医疗器械、医疗保健用品;零售中药饮片、定型包装食品(含乳冷食品)、图书。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诊疗。养殖梅花鹿、乌骨鸡、麝、马鹿。危险货物运输(3类)。物业管理和供暖服务。
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上网的公司章程修订版全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2017-010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26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26日
至2017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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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1、2、3、5、6、7、8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3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述第9项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议公告刊登于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7年6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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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6月21日9:00—16:00。
(二)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者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2号
邮政编码:100062
联 系 人:贾泽涛 李泉琳
联系电话:010—67020018
传 真:010—67059266
(二)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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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085 公司简称:同仁堂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