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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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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常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德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兰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业务进展情况

本报告期,本公司持有64.5%股权的江苏五峰山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峰山公司”)及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持有60%股权的江苏常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宜公司”)注册成立,并且首期资本金出资分别到位;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新增两家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报告期,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各项业务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人民币2,295,677千元,比2016年同期增长约 12.16%。

其中,主营收费公路业务实现道路通行费收入约人民币1,676,311千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约3.36%。本报告期,沪宁高速公路日均交通流量94,218辆,同比增长约6.8%,其中客车日均流量75,988辆,同比增长约6.19%,货车日均流量18,231辆,同比上升约9.45%,延续了自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的增长态势。沪宁高速公路客、货车流量比例分别约为80.65%:19.35%,货车流量占比同比增长约0.47个百分点。本报告期内,沪宁高速公路实现日均收费额约人民币12,837.76千元,同比增长约2.79%,由于受到营业税改增值税税收政策变化的影响,通行费收入增幅低于流量增幅。

本报告期,宁连公司南京段由于相邻道路大修客货车限行,导致交通流量及收入出现较大幅度变动;苏嘉杭高速公路由于自2016年12月开始苏州城区段禁止货车通行,导致收入有所下降。本集团所辖其他路桥项目的交通流量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并且货车流量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增长,导致本报告期整体的通行费收入实现情况好于年初预期。

2017年1-3月份各路桥项目日均车流量及日均收费额数据

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自2016 年5 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目前公司运营的高速公路开工日期均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路桥项目日均收入自2016年5月份开始,已扣除相应增值税。

本报告期内,受油品零售价格同比上涨影响,本公司实现配套业务收入约人民币424,116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4.19%;地产业务于本报告期内各项目开发销售有序推进,实现预售收入约人民币164,174千元,本报告期内交付项目主要包括同城世家B一、二期、同城光明馨座、苏州庆园等,由于交付结转规模大于上年同期,地产业务确认经营收入约人民币178,973千元,同比大幅增长;广告等其他业务共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6,277千元,同比增加约56.75%;主要是去年下半年开始广告牌发布量增加较多导致的广告经营收入有所增长,子公司宁沪置业商业房产出租及物业管理收入高于去年同期。

本报告期,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累计营业成本约人民币1,044,913千元,比去年同期增长约18.32%;实现营业利润约人民币1,177,510千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878,673千元,每股盈利约人民币0.1744元,同比增长13.57%。

2、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截至2017年3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6年9月5日召开的第八届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投资五峰山公路大桥及南北接线新建项目,资本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2017年3月24日,本公司与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成立五峰山公司,负责五峰山公路大桥及南北接线的投资、建设与营运管理,本公司持有其64.5%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期末,五峰山公司已收到首期出资款共计人民币450,540千元。现已开启五峰山公路大桥及南北接线项目的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四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附属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资本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投资常宜高速公路一期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29.18亿元。该项目于2016年10月获得江苏省发改委关于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2017年1月获得江苏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由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调整,常宜高速公路一期项目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调整为约人民币37.9962亿元。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广靖锡澄公司增加常宜高速一期项目资本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资本金总计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已收到首期出资款共计人民币700,320千元。现已开启工程建设前期工作。

本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召开的八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并批准附属子公司广靖锡澄公司投资宜兴至长兴高速公路江苏段新建项目(以下简称“宜长高速”),资本金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2017年3月24日,广靖锡澄公司与宜兴市交通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成立江苏宜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宜长高速的投资、建设与营运管理,广靖锡澄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常青

日期 2017-04-29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7-012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常青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年04月18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公司董事11人,董事吴新华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胡煜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林辉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张二震代为表决,独立董事张柱庭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独立董事张二震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人。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批准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并以中文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以中英文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jsexpressway.com)上刊登;并批准印刷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同意董事尚红女士因工作分工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尚红女士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执行董事职责,本公司董事会对尚红女士在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公司治理、投资发展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提议姚永嘉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并批准本公司与姚先生签订执行董事委聘合同,任期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提案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并批准本公司、附属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宁常镇溧公司”)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现代路桥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分别对现代路桥公司增资人民币450万元;合计出资人民币1350万元;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合同签署等后续相关事宜;批准关联交易公告内容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姚永嘉先生于协议签订后予以公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常青先生、顾德军先生及杜文毅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本议案中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并批准本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网公司”)继续签订马群监控中心房屋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

同意本公司与联网公司续签马群监控中心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租金按照原协议年租金人民币361.24万元并考虑租赁时间进行折算,为人民币240.83万元。租金不含由承租方承担的房屋使用中的管理费、维修费和水电费等费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常青先生、顾德军先生及杜文毅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各董事均可在本议案中投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公司”)增加认购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开元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创开元二期”)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追加出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认购国创开元二期基金,另向国创开元二期基金既存合伙人支付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补偿金,并授权董事顾德军先生处理后续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并批准《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董事简历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候选董事简历

姚永嘉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香港公司秘书,1964年出生,管理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8月加入本公司,曾先后任职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助理工程师、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科长及本公司证券科科长、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姚先生自参加工作起,一直从事工程管理、投资分析、融资及证券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7-013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十一次监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八届十一次监事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祥辉先生主持。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7年04月18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监事潘烨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监事邵莉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出席及授权出席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批准2017年第一季度业绩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并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2、同意监事任卓华女士因工作分工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监事会对任卓华女士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并对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及促进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3、提议陈仲扬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并批准本公司与陈先生签订委聘书,任期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将此提案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4、批准本公司及子公司与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附属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增资人民币45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5.批准本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续签马群监控中心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租金为人民币240.83万元,不含由承租方承担的房屋使用中的管理费、维修费和水电费等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候选监事简历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候选监事简历

陈仲扬先生,1967年出生,东南大学路桥专业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部长。曾先后任职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计划处副科长、江苏京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副经理、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路产路权处处长、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营运安全部及工程技术部副部长、扩建办公室主任。陈先生自参加工作起,一直从事工程管理建设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专业经验。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7-014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辞任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于2017年4月28日分别收到执行董事尚红女士、监事任卓华女士的辞任函。尚红女士因工作分工变动原因,现提出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卓华女士因工作分工变动原因,现提出辞去本公司监事职务。

尚红女士已确认与本公司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尚红女士在本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执行董事职责,本公司董事会对尚红女士在本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公司治理、投资发展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任卓华女士已确认与本公司监事会并无不同意见,亦无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监事会对任卓华女士在公司担任监事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并对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及促进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执行董事尚红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董事会时生效。监事任卓华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本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7-015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

公司追加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宁沪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沪投资公司”)认购“国创开元二期基金”的议案,同意宁沪投资公司与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开开元”)签订《苏州工业园区国创开元二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 “合伙协议”);宁沪投资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认购国创开元基金二期份额。有关基金认购详情及相关进展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16年8月27日、8月31日及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 刊登的公告。

“十三五”期间,本公司在重点关注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投资机会的同时,将继续适度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从国开开元的股东背景及国创开元二期基金运营情况来看,国创开元二期基金总体风险可控、预期收益较好,因此,2017年04月28日,本公司第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子公司宁沪投资公司追加出资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认购国创开元二期基金,另向国创开元二期基金既存合伙人支付不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的补偿金(补偿额相当于既存合伙人对先前已完成的投资项目实缴出资由后续合伙人分担部分的利息),以进一步增加获得稀缺股权的投资机会,提高股权投资业务对公司的利润贡献。

宁沪投资公司与国开开元及其他合伙人拟重新签订的合伙协议内容与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公告信息并无重大变化,有关投资国创开元二期基金的条款以及基金管理模式、投资模式等信息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8月31日发布的临2016-032公告内容。

本公司董事相信合伙协议的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4月29日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2017-016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本公司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该项交易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属一般的商业条款,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的收入、利润对该类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影响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1、本公司、本公司持有85%股权的附属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靖锡澄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常镇溧公司")分别对持有7.5%股权的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现代路桥”)增资人民币450万元,合计出资人民币1350万元;2、本公司与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网公司”)续签马群监控中心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租金为人民币240.83万元,租金均不含由承租方承担的房屋使用中的管理费、维修费和水电费等费用。

本公司4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发表了关联交易审核意见书。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海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十四条“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两项关联交易协议累计计算达到披露要求,有关费用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少于5%,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公司董事常青先生、顾德军先生、杜文毅先生是关联董事,因而对两项交易回避表决,其余所有董事包括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对两项关联交易投了赞成票,并认为两项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其他任何部门批准。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江苏南京市仙林大道6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飞

注册资本: 人民币2,500,000千元

主营业务: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收费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产: 人民币6,041,700 千元

(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产: 人民币 3,686,093千元

收入(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主营业 人民币 1,180,275千元

务收入(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利润: 人民币 607,142千元

(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江苏宁常镇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江苏现代路桥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江苏南京市仙林大道2号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祥辉

注册资本: 人民币69,050万元

主营业务: 路桥项目的工程养护、大修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产: 人民币201,566千元

(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产: 人民币38,696千元

(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年度的主营业 人民币222,257千元

务收入:(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年度的净利润: 人民币768千元

(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马群新街189号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祥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14440万元

主营业务:江苏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与技术研究及服务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总资产:人民币622,093.84千元。

(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期末的净资产:人民币177,131.39千元

(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年度的主营 人民币219,837.85千元。

业务收入:(2014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最近一个企业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人民币4,758.26千元

(2016年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标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控股”)直接及间接控制现代路桥及联网公司;根据上海上市规则第十章第10.1.3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交通控股是直接控制现代路桥及联网公司的法人,因此现代路桥及联网公司是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的关联人士。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已经与现代路桥及联网公司合作多年,以往双方所签署的协议均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问题。目前,现代路桥及联网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我们认为本次相关协议的签订不存在不能履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宁常镇溧公司分别为持有现代路桥公司7.5%股权的股东单位,鉴于现代路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需补充施工器械、更新设施设备,以提升其养护作业能力,现由各家股东单位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按照所持股权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额60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因此本公司及两家子公司分别对现代路桥增资人民币450万元,合计出资人民币1350万元,增资后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2、本公司与联网公司续签马群监控中心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租金在原协议年租金361.24万元的基础上按照租赁时间进行折算,租金为240.83万元,租金不含由承租方承担的房屋使用中的管理费、维修费和水电费等费用。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现代路桥一直为本公司、广靖锡澄公司及宁常镇溧公司辖下各高速公路等路桥项目的专项维修及大中修工程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此次增资可以尽快提升现代路桥养护作业能力,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更好的路桥养护服务。公司的收入、利润对该类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本公司自2008年以来一直将马群监控中心房屋租赁给联网公司办公使用,此次租赁只是延续了以往长期与联网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本公司的收入、利润对该类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两项交易乃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本公司并无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项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审计委员会决议

5、关联交易相关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377 公司简称:宁沪高速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