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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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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独立董事丁慧平、颜怀江、孟茹静对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异议。

1.3本公司董事长王映黎,财务总监马文波及会计部门负责人孙加宝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或“公司”)初创于1987年3月,前身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007年8月,获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名称变更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5年7月,顺利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手续,正式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现为中国信托业协会理事单位。截至2016年12月末,山东信托注册资本为20亿元。山东信托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信托功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委托人提高财产收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主要业务为资金信托、财产权信托、投资银行、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和证券投资基金等。

(2)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山东信托

公司的法定英文名称:Shandong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

英文名称缩写:SITC

(3)法定代表人:王映黎

(4)注册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66号

(5)邮政编码:250013

(6)国际互联网网址:www.sitic.com.cn

(7)电子信箱:zhb@sitic.com.cn

(8)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高级管理人员:贺创业

信息披露事务联系人:袁方

联系电话:0531-86566276

传真:0531-86968708

电子信箱:zonghe@sitic.com.cn

(9)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

(10)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济南市解放路166号鲁信大厦8F

(11)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

(12)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

2.2组织结构

图2.2

3、公司治理

3.1前三位股东

表3.1

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三大股东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2董事

表3.2-1(董事)

表3.2-2(独立董事)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3.5公司员工

报告期内职工人数、学历分布比率

2016年,公司职工192人,学历分布比率见下表:

表3.5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根据“十三五”战略规划和转型目标,公司将着力在信托业务与自营业务“平衡发展、双轮驱动”方面做好文章,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专业的一流资产管理服务商”+“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信托业务将紧紧围绕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基础设施市场、家族传承等资产管理细分领域,提高自主管理能力,做响品牌,做出特色。突出自有资金主动投资创利职能,在利润支撑上作出更大贡献。积极申请相关资格,扩大国际化视野,提高海外资产配置和管理能力,提升创新业务在公司收入贡献中的比重。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母公司)

(日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表4.2.1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日期: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表4.2.2

4.3市场分析

2017年中央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财政政策将更加积极有效,货币政策会保持稳健中性。信托业依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从宏观层面来看,中国经济在合理区间平稳运行,结构调整呈现积极变化。从增速变化、结构调整和动力转换等角度看,经济进入“新常态”的特征更趋明显,传统增长引擎趋弱,经济增长进入换档期,新兴产业、服务业发展较为迅速,就业状况整体稳定,消费保持较快增长,服务业、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贡献增大。但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债务高企、偿债能力下降的问题日益凸显,由产能过剩等问题所引发的金融风险逐步累积,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短期内难以明显缓解,这都对未来经济运行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从行业层面看,随着近年来金融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各种金融业态的兴起、民间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及各类金融机构纷纷进入资产管理市场,直接或间接地突破了分业经营体制,信托公司固有的盈利模式和长期依赖的制度红利将被逐渐侵蚀。国家大力发展直接融资,优质企业融资渠道和工具呈多元化,对信托渠道形成挤出效应,信托业的“优质资产荒”将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在经济下行和竞争加剧的双重挑战下,信托业已经结束自2008年以来的长期高速增长时代,步入转型发展阶段。

从理财市场发展来看,金融市场的发展创新推动了我国居民财富管理方式的变革,理财方式的逐步多样化,随着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向多样化理财方式转移的过程还将持续,全新投资时代和财富管理时代已经开启,将为信托公司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4.4内部控制

4.4.1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文化

为适应监管政策和信托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不断加强内控管理工作,优化公司治理,完善制度体系,深化内部改革,进一步夯实了管理基础,有力地促进了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通过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者之间有效的制衡机制,保证公司各项决策和业务活动科学、规范、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面优化“三会一层”治理结构,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完成了董事会精简改组,完善了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设置,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的局面,公司治理进一步规范。公司按照业务性质设置部门并明确了部门和岗位职责,制定了明晰、完善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公司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与公司企业文化、经营目标、经营战略和控制环境相一致的薪酬制度、奖惩措施、风控及内审办法等,充分发挥了各项制度的作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法人治理机制。

4.4.2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注重加强基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三会一层”与各专业委员会的定期沟通和决策制衡机制,董事会各委员会在授权范围内按照明晰的分级授权制度进行决策,通过体系建设和及时完整的过程控制,使决策、研发、操作、审核及监督评价程序化、体系化。报告期内,公司全面优化公司治理,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公司以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管控模式、提高工作效能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各项基础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事前尽调、事中监控、事后督查”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根据形势变化和运转实际,不断优化各类业务指引和评价标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控,强化压力测试环节和抵押物价值复核,减小业务风险敞口,调整公司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加强证券信托投资顾问选聘管理工作。不断加强风控体系建设,新设审计部,专司公司内部审计。加强对监管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和学习,并举办专题考试,以增强全体员工合规意识。

4.4.3信息交流与反馈

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实现信息有效、及时地传递,并在公司内部实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网、内部期刊等渠道确保公司内部经营动态、重大事项等信息交流与反馈及时、准确、有效;通过公司外部网站、报纸等媒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客户和社会公众及时披露公司资产经营状况及有关业务信息; 按法律法规规定向委托人、受益人公布信托财产管理报告;通过非现场监管报表、信托项目事前报告等形式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披露经营信息。

4.4.4监督评价与纠正

公司定期对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根据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和监管评价对有关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风险控制部、合规法律部、业务督察部、审计部作为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的专门机构,负责事前评估、事中审查和事后检查监督,揭示风险,制定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开展了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年度内部审计,针对季度收息、业务档案等进行自查,配合监管部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等,如实客观地汇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可行改进措施。

4.5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实行全面风险管理,构建了日常风险信息搜集、报告和处理机制,重大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形成了对风险的动态管理体系,进行全员、全流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形成由业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监督检查部门、董事会组成的四道风险防线。公司中后台部门既相对独立,又协调配合,建立了组织严密、高效有序的执行系统以及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形成了“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风险控制机制。针对集合信托业务和单一信托业务以及不同类别的业务模式,实施差异化的决策流程,确保了项目运转高效和科学民主决策。

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其他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信用风险管理流程,有效识别、度量、控制、监测和报告信用风险。组织开展了风险辨识与风险评估,全面风险排查和重点风险排查,通过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效预警,科学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出解决方案。公司利用信用风险计量模型、压力测试、集中度限额管理和其他非统计计量方法进行信用风险管理。同时,公司重视定性评价在信用风险度量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公司通过建立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和风险管理系统,实现风险信息在线收集、风险状态多维展示,在充分汇集和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及时发现由于市场环境等变化带来的项目风险,动态监控、评估相关风险,根据需要及时改进风险管理策略及措施,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实现风险管理目标。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将操作风险管理嵌入到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法律合规、产品销售、稽核审计、信息科技等各方面,全面防控操作风险。公司非常珍惜多年来经营的良好市场形象,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和防范声誉风险,防止公司声誉受到不良损害。通过优秀的财富管理能力提高客户忠诚度的同时,加强对外宣传力度,继续履行社会责任,开辟多种渠道与监管机构、媒体、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强化“专业、诚信、勤勉、成就”的企业核心价值观。

4.6社会责任

作为山东省管国有金融企业,山东信托在实现自身稳健发展、积极为地方经济提供投融资服务的同时,充分发挥信托制度和功能优势,对国家和社会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广大投资者和员工、客户等利益相关方主动承担责任,实现了追求经济效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

公司始终坚持根植于实体经济,充分发挥信托独特的功能优势,通过“产业信托”路径,切实助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截至2016年末,产业投融资余额1520亿元,占存续信托规模的60%左右,有效引导社会闲置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领域,提升了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同时,发挥“实业投行”资源禀赋优势,加大投贷联动、债加股或债转股、并购基金等业务开拓力度,研发设立PE及并购基金类信托计划,通过基金投资天使类项目,支持“双创”企业成长壮大。

公司顺应监管政策导向,积极推动金融创新,有效为国家重点区域发展战略提供金融支持。2013年-2016年,山东信托累计引入1724亿元社会资本支持国家战略经济区及基础性民生工程建设,其中投向“蓝黄”战略经济区620亿元、“一圈一带”经济区540亿元。

公司不断加大对环境治理、综合整治、绿色环保领域的融资支持,统计显示,2013年-2016年累计为山东省内小清河、白浪河重点流域治理以及污水管网改扩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供融资支持564亿元。2016年12月,山东信托联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山东省科学院、山东大学等8家单位,筹备设立山东省电能替代产业发展促进会,旨在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促进电能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为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作出更大的积极贡献。

2015年初,公司选派年轻骨干作为驻村“第一书记”赴菏泽市曹县孙老家镇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改善了村容村貌、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推广了多个农业扶贫重点项目,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赢得当地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山东信托还积极探索开展公益慈善类信托,为精准扶贫注入慈善信托“活水”。公司作为顾问单位发起成立我国慈善信托行业智库,2016年11月联合慈善组织、金融同业机构和专业工作者发起成立全国首个慈善信托行业联合体——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致力于促进慈善信托的应用与普及,为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提供更畅通的途径。公司积极开展标准化慈善信托产品,目前已形成山东信托·大同系列慈善信托产品,吸纳社会各界资金参与到扶贫助学、爱老敬老慈善活动中。

同时,山东信托充分发挥信托优势,为山东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山东省送温暖基金会、山东省慈善总会慈善资金提供专业管理服务。在受托管理山东省公安厅慈善类基金中,通过类慈善信托业务对山东省公安民警互助金和优抚基金进行理财增值,充分体现了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国企担当。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全文

审 计 报 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21782号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的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山东信托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山东信托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东信托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

2017年4月25日

注册会计师 胡 亮

注册会计师 陈 达 亮

5.1.2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1.3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利润表

编制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合并)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编制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信托业务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编制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6、会计报表附注

6.1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6.1.1会计报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事项

本公司无上述情况。

6.1.2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名称、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实际投资额、母公司所持有的权益性资本的比例及合并期间

公司对部分结构化主体存在控制,需将其纳入合并范围,2016年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个数为36个,全部为认购的本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

本年度合并范围中无子公司。

6.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说明

6.2.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方法

1、贷款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发放贷款及垫款以及应收款项类投资是否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迹象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减值迹象包括借款人的支付状况发生了不利的变化,国家和地区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等。管理层定期审阅预计未来现金流采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预计损失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

2、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集团用于确认是否存在减值的客观证据的标准主要包括: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因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已发生的减值损失以后期间不再转回。

6.2.2金融资产四分类的范围和标准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6.2.3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交易性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6.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方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资本公积的单独部分予以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或发生减值时,在此之前在资本公积中确认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6.2.5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方法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6.2.6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受本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以下合称“本集团”)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1、子公司

子公司为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对子公司的投资,在公司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2、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为本集团能够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以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并相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并作为预计负债核算。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然后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失不予抵销。

6.2.7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而持有的有形资产。

2、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指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对于外购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的其他支出;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包括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所有必要支出;

对于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入账价值(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3、固定资产折旧: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并按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3%),确定其折旧率。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各类折旧率如下:

6.2.8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1、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2、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6.2.9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及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可以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包括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动报酬,并且有能力利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报酬。本集团在获得子公司控制权当日合并子公司,并在丧失控制权当日将其终止合并入账。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判断主体的控制方时,表决权或类似权力没有被作为设计主体架构时的决定性因素(例如表决权仅与行政管理事务相关),而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当本公司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集团将评估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本集团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如果资产管理人仅仅是代理人,则其主要代表其他方(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事,因此并不控制该结构化主体。但若资产管理人被判断为主要代表其自身行事,则是主要责任人,因而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本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结构化主体包括信托计划、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设立信托计划,通过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投资者)提供受托及管理服务赚取信托报酬。信托计划主要包括融资类信托计划和投资类信托计划,本公司也可能在本公司设立及管理的信托计划中进行投资。

本公司在决定是否合并结构化主体时,根据合同约定评估本集团是否拥有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通过参与结构化主体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动报酬,并且有能力利用对结构化主体的权力影响其报酬。固定期限和可卖回工具中的归属于第三方受益人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负债。合并融资类信托计划中归属于第三方受益人的损益变动在合并利润表中列示为利息支出,合并投资类信托计划中归属于第三方受益人的损益变动在合并利润表中列示为合并结构化主体中归属于第三方投资者的净资产份额变动。

6.2.10收入确认原则和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自营差价收入、租赁业务收入、汇兑收益和其他业务收入,在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确认收入:

(1)与交易相关的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

6.2.1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除了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有关的所得税影响计入股东权益外,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6.2.12信托报酬确认原则和方法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公司信托业务手续费收入按照合同中与委托人约定的信托报酬收取方式及比例确认或提供给客户清算报告且客户未提出异议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6.3或有事项说明

公司对外担保的年初数为0万元,期末数为0万元。

6.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本年度未发生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事项。

6.5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5.1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5.1.1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1 单位:万元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5.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表6.5.1.2 单位:万元

6.5.1.3固有业务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5.1.3 单位:万元

6.5.1.4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

表6.5.1.4 单位:万元

6.5.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

本公司2016年度无自营贷款。

6.5.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公司无表外业务。

6.5.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6.5.1.7(母公司)

2016年度实现信托业务收入94,279.89万元,占全部收入的69.0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表6.5.1.7(合并)

6.5.2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5.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5.2.1 单位:万元

6.5.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1 单位:万元

6.5.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期初数、期末数

表6.5.2.1.2 单位:万元

6.5.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5.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1 单位:万元

注: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1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2的资产总计+…信托项目n的资产总计)×100%

6.5.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2 单位:万元

6.5.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5.2.2.3 单位:万元

6.5.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单位:万元

6.5.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2016年是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创新突破年”,公司一方面继续推动传统业务向主动管理方向转型,巩固既有优势;一方面在创新业务上不断进行有益尝试,抢占市场先机,业务转型创新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主动管理能力得到持续锻炼提升。信托公司着重从资产端和资金端两端发力,锤炼资产主动管理能力,私募投行和财富管理的主动管理水平均有较大提升。二是深耕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业务显成效。2016年先后成立定向增发、员工持股、“上市公司+PE”并购主题、可交换债、场内股票质押等创新信托产品。积极尝试基金化管理运作资本市场项目,依托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投资于二级市场的首只契约型基金成功落地,还研发设计了首单定增基金项目和新三板优选基金项目。债券业务加快“去通道化”,截至2016年末,债券业务存续规模370亿元,已发展成为公司较具特色的业务之一。三是回归信托本源业务走在行业前列。回归信托本源是信托行业转型的大势所趋,在《慈善法》政策利好之下,积极布局开展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突出信托本源的信托业务。截至2016年末,公司签约家族信托业务累计达50单,合同总规模24.64亿元。积极挖掘慈善信托市场机会, 2016年11月,公司作为顾问单位加入全国首个慈善信托行业联合体“中国慈善联合会慈善信托委员会”,着力发掘慈善信托业务机会,积极开展标准化慈善信托,山东信托?大同系列同心扬梦慈善信托已落地,充分体现了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国企担当,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形象。四是新兴领域特色业务取得突破。公司顺应监管政策导向,围绕服务重大在建续建项目、文化产业、社会民生领域等实体经济发展,积极试水PPP信托、演艺信托、不良资产处置信托等新兴特色业务,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6.5.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本公司遵守信托法和信托文件对受托人义务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时,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没有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

6.5.2.6信托赔偿准备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每年按照本期净利润的10%计提信托赔偿准备金,当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达到实收资本的20%时不再计提。截止2016年末信托赔偿准备金40,000.00万元,迄今为止信托赔偿准备金未曾使用。

6.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6.1定价政策

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一般商业条款。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6.6.2关联方作为委托人的信托计划

作为委托人投资本公司设立及管理的合并信托计划的关联方包括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6.6.2.1关联方作为委托人的纳入合并范围的信托计划

关联方在合并信托计划中享有的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其他负债。

6.6.2.2关联方作为委托人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信托计划

6.6.2.3关联方作为交易对手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信托计划

6.6.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6.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1 单位:万元

6.6.3.2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交易(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6.3.2.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1 单位:万元

6.6.3.2.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6.3.3.2 单位:万元

6.6.4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本公司本年不存在上述情况。

6.7会计制度

固有业务(自营业务)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信托业务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一)母公司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1)利润总额:112,788.16万元;

(2)所得税费用:24,409.89万元;

(3)净利润:88,378.27万元;

(4)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调整后净额):207,032.41万元;

(5)可供分配利润:295,410.68万元;

(6)提取法定公积金(净利润的10%):8,837.83万元;

(7)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当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达到实收资本的20%时不再计提。本年计提4,796.30万元;

(8)向公司股东分配股利39,559.71万元;

(9)期末未分配利润242.216.84万元。

(二)合并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1)利润总额:107,712.84万元;

(2)所得税费用:24,409.89万元;

(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3,302.95万元;

(4)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调整后净额):212,557.12万元;

(5)可供分配利润:295,860.07万元;

(6)提取法定公积金(净利润的10%):8,837.83万元;

(7)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当信托赔偿准备金余额达到实收资本的20%时不再计提。本年计提4,796.30万元;

(8)向公司股东分配股利39,559.71万元;

(9)期末未分配利润242,666.23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

表7.2(母公司)

表7.2(合并)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7.3 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

公司净资本充足,各项比例符合管理要求。

7.4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经公司一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核准(鲁银监准[2016]297号),王映黎女士任公司董事长;经公司三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核准(鲁银监准[2016]239号),万众先生任公司董事;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核准(鲁银监准[2016]311号),孟茹静女士任公司独立董事;经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王映黎、王亮、金同水、丁慧平、颜怀江、孟茹静与职工代表董事万众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其中丁慧平、颜怀江、孟茹静为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陈道江、王曰普、张守合、赵长一四位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侯振凯先生任公司监事;经公司一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杨公民先生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经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王曰普先生任公司监事。

经公司一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核准(鲁银监准[2016]261号),万众先生任公司总经理;经公司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核准(鲁银监准[2016]283号),贺创业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再聘任岳增光先生为公司风控总监,报经中国银监会山东监管局核准(鲁银监准[2016]284号),付吉广先生担任公司风控总监。

8.3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8.4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我公司在报告期内作为原告涉及未决诉讼、仲裁项目共九件,其中代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我公司诉山东高开变压器制造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等两件,代表单一资金信托有我公司诉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案等七件。此外,在甘孜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科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案中,我公司被列为第三人。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2016年12月,山东银监局以山东信托?天衡晟1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未按规定及《信托合同》约定向受益人定期披露信息、未按规定及《信托合同》约定方式向全体受益人披露临时信息为由,给予公司罚款二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司已按期足额缴纳前述罚款,并已对前述行政处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8.6公司对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山东银监局共对公司开展了结构化股票、房地产和“两加强两遏制”回头看检查等三项常规检查,公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订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完善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实施内部问责,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无。

8.8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