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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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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91 公司简称:华资实业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4,849,320元,占当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8.7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制糖、仓储。近年来,受整体经济环境增速放缓、进口糖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制糖行业整体情况相对低迷,公司大部分利润来源于对恒泰证券、华夏银行、理财等实现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受益于糖价上涨,行业小幅回升,同时公司通过提升运营效率、控制成本等有效措施,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和营业成本的下降。虽然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有所提升,但主营业务的小幅增长未能抵消恒泰证券的投资收益大幅下降的不利影响,因此公司2016年度业绩呈现大幅下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668,140.2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9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39,566.86元,同比增长-93.2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62,994.86元,同比增长-92.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11,511.50元,同比增长141.73%。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3 户,具体如下: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上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7-00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现场表决董事7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卫东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2016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我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9,939,566.86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润357,662,837.65元,提取盈余公积金926,675.47元及2015年度对股东的现金分红48,493,200.00元, 公司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182,529.04元。

董事会决定本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84,9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49,320.00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与控股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草原糖业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进行确认。公司不再向草原糖业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日常的电力、暧气等服务;草原糖业及其附属公司继续向公司提供运输、工程建筑及维修等服务,合同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

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卫东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继续聘任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和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4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4年5月履职,截止2017年5月,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现提名宋卫东、张世潮、赵建忠、李怀庆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姜军、刘英伟、张毅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附件2)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上述候选人也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第七届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5万元/年·人(税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临2017-008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五、六、七、九、十三、十四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1、宋卫东: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1992年8月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事处,1992年9月至1996年12月就职于对外经济贸易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1997年1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2000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5月起至今当选为本公司第三届、四届、五届、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2、张世潮,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1980年10月参加工作,天津南开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高级会计师。历任包头糖厂财务科副科长、财务处处长,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处长;1998年11月起担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1999年起担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0年4月起担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会计师职务;2001年11月起至今当选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届、三届、四届、五届、六届董事、副董事长并受聘兼任公司总会计师。

3、赵建忠,男,汉族,1963年出生,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82年9月-1999年3月:包头市第一化工厂、包头黄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班长、工段长、副处长、处长、副厂长,包头黄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1999年3月-2000年2月: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物资部部长;2000年2月-2005年3月: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总裁助理、副总裁;(2000年4月-2002年8月兼任包头科达高新技术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包头晨鹿电子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3月至2010年任内蒙古赛立特尔纺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1月5日任华资实业总经理职务。2011年9月至今任华资实业董事兼总经理。

4、李怀庆,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80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秘书、组织部副部长。2007年8月至2013年1月任包头市九原区民政局局长。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任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附件2: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1、姜军,197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副教授。历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讲师、副教授、责任教授。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副教授,产业金融与运作研究所所长,学术委员会委员,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15年4月起任华资实业独立董事。

2、刘英伟,1965年2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电子工业部20研究所工程师,电子工业部电子科学研究院工程师,北京中北联合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高新成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合伙人,北京华夏泰信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5月起至今任华资实业独立董事。

3、张毅,1979年10月出生,汉族。2002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士。200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工作至今。2011年8月至今任北京有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编有《社会保险法适用指南与案例解读》、《企业法务入门十讲》、《企业合同审改实务》等著作,业务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公司法,2014年5月起任华资实业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调入北京冠京律师事务所任职。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7-007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草原糖业”)向公司提供运输、工程建筑和维修服务。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关联董事宋卫东回避表决。

●公司与草原糖业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协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与控股股东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由于草原糖业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也是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合同对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关联董事宋卫东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刘英伟、姜军、张毅会前同意将上述议案列入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包头市东河区东兴街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的生产、计算机配件的生产及销售,高科技开发应用,机械制造、安装,种植业、养殖业,塑料编织袋,复合肥、炉渣砖的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31.4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草原糖业及其附属公司向公司提供运输服务、工程建筑及维修等,合同从2017年起开始执行,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其中:

1、草原糖业向华资实业提供运输服务

根据车型、运距分别结算。

2、草原糖业向华资实业提供工程建筑及维修

根据双方相互协商确定价格。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因此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进行确认。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降低公司营运成本,同时有利于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关联交易协议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草原糖业签署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是董事会依据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上述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健康开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及确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7-00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3日 10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3日

至2017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7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7—005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01、8.02、8.03、8.04、9.01、9.02、9.0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22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4193504

联 系 人: 刘秀云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股票代码:600191 股票简称:华资实业 编号:临2017—00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涛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经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6年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监事会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时,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会计师事务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监督意见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够覆盖重要经营环节的基本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张涛、吴孟璠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员工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成员,任期 3 年,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第七项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9日

简历:

1、张涛,男,汉族,1979年1月出生,法学专业,1998年至1999年在华宝冷冻厂办公室工作,1999年至2000年任包头市北普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1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年9月起至2008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吴孟璠,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 2008年9月至2012年6月在西北大学公共信息资源管理专业学习, 2012年7月至今在包头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