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09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74,578,89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正确决策领导下,继续积极响应青岛市委、市政府“凤凰涅槃、腾笼换鸟”的战略部署。面对当时的内部困境和外部挑战,在提出的“二次创业、创双星轮胎世界名牌”的战略目标指引下,青岛双星以“第一”为使命,以“开放”为路径,以“创新”为己任,率先在行业内推行市场细分化、组织平台化、经营单元化的“三化管理模式”。积极响应国家结构性供给侧改革和“互联网+”的号召,建立开放的汽车后市场“服务4.0”生态圈和轮胎及轮胎智能制造“工业4.0”生态圈,两圈融合,打造产业物联网生态圈。
2016年,在许多企业还在观望、等待、企图“熬过去”的时候,公司积极探索轮胎工业转型发展新模式,通过加速推进“工业4.0”生态圈和“服务4.0”生态圈物联网战略,抢先转型、抢先创新、抢先从“汗水型”向“智慧型”转型。2016年被国家工信部评为“绿色轮胎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质量标杆”、“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五年来全国唯一获得以上四项殊荣的企业,被称为中国轮胎智能制造的引领者。报告期内,全球第一个商用车子午胎“工业4.0”智能化工厂已全线投产;第一个乘用车子午胎“工业4.0”智能化工厂已开始建设。
通过转型,公司在报告期内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2,772.62万元,同比增长6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33.89万元,同比增长55.62%,净利润在行业内实现为数不多的三年连续较大幅度增长。
公司以开放的态度,加强与国际机构技术合作,加快国际化进程,探索海外建厂实现全球布局,提升双星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公司将以建设绿色轮胎智能化示范基地为契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产业并购的方式全力搭建海外发展新平台,实现“营销当地化、制造洲际化、研发全球化”,实现公司“创双星轮胎世界名牌”的目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5年11月9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出具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当次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
2016年6月8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了《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6)》,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次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以上评级报告详细内容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站公开披露。
截至本报告公告之日,公司评级结果未发生变化。中诚信证评将于公司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定期跟踪评级。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此外,自2015年11月9日起,中诚信证评将密切关注与公司及当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在收到公司及时通知并提供相关资料后,中诚信证评将在认为必要时及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结果。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如下:
一、轮胎业务领域
轮胎业务在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中占主导地位,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0%以上,公司的轮胎产品主要是全钢子午胎和半钢子午胎,其中以全钢子午胎产品为主。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大轮胎产品结构的调整和研发投入,将自主研发作为立足之本,已形成涵盖子午胎生产制造全流程的技术体系,多种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目前已具备生产全钢载重子午胎、半钢子午胎、斜胶载重轮胎、工程胎等各种专业化轮胎等生产能力,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并远销欧美、非洲、东南亚、中东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未来公司也将围绕轮胎业务、尤其是子午胎业务展开。
二、机械业务领域
机械业务集科研、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与咨询服务于一体,横跨铸造机械装备、橡塑机械装备、环保机械装备、数字化轮胎模具四个产业。近年来,双星机械以“创世界一流机械装备企业”为目标,为用户提供最有价值的机械装备,以青岛市铸造机械工程研究中心、青岛市橡胶机械工程研究中心、青岛市环保机械工程研究中心、橡胶机械专家工作站为依托,与世界一流企业和科研院所达成合作,研发了30多个填补国内空白、替代进口的新产品。
三、汽车后市场服务业务领域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积极探索新商业模式,推进市场的转型升级,实施“移动星猴战略”,推出“移动星猴服务车”,为客户提供轮胎安装、修补、保养等上门服务。在行业内首推“双星轮胎零延误救援服务”并创新推出“三免一诺”增值服务。公司“星猴快修”汽车后市场全国服务网络平台项目拟在全国范围内布局“星猴快修”汽车后市场服务网络平台,以“半小时服务圈”为目标,通过线上电商平台导入需求,实现线上线下产品与服务相结合,引领行业和实现突破。通过打造“半小时服务圈”,移动星猴服务为用户提供快速、差异化的产品及服务。实现网上统一接单(产品及服务)、网下快速送达,快速移动支付(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满足用户需求,保证用户第一时间满意。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实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合行业产能,产量、销量较去年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2,772.62万元,同比增长64.60%,营业成本420.649.58万元,同比增长74.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533.89万元,同比增长55.62%。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五条“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26项内容。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如下子/分公司:哈尔滨星猴乘用车快修有限公司、青岛星猴快修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湖北星猴快修商用车服务有限公司、辽宁星猴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星猴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广州市星猴轮胎科技有限公司、昆明星猴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贵州星猴快修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星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星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星恒(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双星智能铸造装备有限公司、漯河星原智能铸造装备公司。
证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08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主要内容请参阅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一部分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016年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74,578,8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3,491,577.86元(含税)。公司2016年度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容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8、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提名柴永森先生、范仁德先生、李勇先生、刘宗良先生、高升日先生、张军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竹泉先生、李业顺先生、王荭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召集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2、3、4、8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柴永森先生:1963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长,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起被推荐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第九届理事会高级副会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长;历任海尔集团常务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兼黑电集团、空调集团总裁、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柴永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除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范仁德先生:1943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央党校毕业,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公司董事、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名誉会长、中国杜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中心顾问,双箭股份、三力士独立董事。曾先后在中国燃料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学工业部、中国化学工业部就职,曾任中联橡胶(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
范仁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李勇先生:1974年2月出生,清华大学汽车系博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历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双星轮胎中央研究院院长、青岛科技大学高性能聚合物研究院副教授。
李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除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宗良先生:1960年5月出生,中专学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宗良先生持有本公司24002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高升日先生:1977年9月出生,工程硕士学位,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历任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子午胎一厂技术质量室主任、研发中心主管、技术处处长,2010年至2013年9月任山东恒宇科技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高升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除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张军华女士:1974年4月出生,经济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公司董事;历任海尔集团产品线、供应链兼投资发展部财务总监,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资产运营平台总监。
张军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王竹泉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系主任,青岛理工大学教授。
王竹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李业顺先生:1967年8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秘书处秘书长,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副秘书长,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历任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民庭庭长,山东省广饶县粮食局供销科长。
李业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王荭女士:1965年2月出生,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王荭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10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7号文《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149,750,415股,每股发行价格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18,799,750.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200,243.73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883,073,196.71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72,952.98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7号文《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核准。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为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5,5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58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495,500,000.00元,募集资金已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1、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7日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9日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400.00万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79.98万元;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账号3803021019200288254)此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账号3803021019200288378),账户余额72,752.98元转入公司其他账户中。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无余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系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支付的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03,678,128.82元,使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95,5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本年度末,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 元
■
■
■
附表2: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单位: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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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11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监事7名,实际参会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鲁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内容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内容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674,578,8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13,491,577.86元(含税)。公司2016年度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已于2017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7、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提名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提名程鲁祥先生、李在岩先生、高珺女士、袁坤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程鲁祥先生:1958年10月出生,经济管理专业,大专学历,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青岛市供销社主任助理、副主任、党委书记、监事会主任,青岛市市直企业监事会主席。
程鲁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除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李在岩先生:1970年6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外派监督人员,历任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李在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除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高珺女士:1960年12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公司监事,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办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历任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处副处长。
高珺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除外)、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袁坤芳先生:1969年5月出生,行政管理与环境工程专业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公司监事,历任双星机械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双星地产副书记、供应链本部党委副书记。
袁坤芳先生截至目前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937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