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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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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长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报告期内资产结构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同比发生的重大变化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福马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函》。根据上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本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1日开市起停牌。2017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终止重组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和解释。2017年3月8日,上午10:00-11:00公司召开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2017年3月17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上网公告,有关回复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同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以下简称“《二次问询函》”),有关问题需要公司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2017年3月24日,公司对《二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并上网公告,有关回复及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27日起复牌。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 群

日 期 2017-4-29

公司代码:600099 公司简称:林海股份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