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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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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84 公司简称:长电科技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新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思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邹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六届二次董事会、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产业基金持有的长电新科 29.41%股权、长电新朋 22.73%股权以及芯电半导体持有的长电新科19.61%股权;同时,公司拟向芯电半导体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2017年3月1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7年3月10日,公司和中介机构根据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对所涉事项按照要求予以了回复和披露。

2017年4月6日、4月14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苏州长电新朋投资有限公司、苏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项目复核报告》及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对前述复核报告的核查意见。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新潮

日期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