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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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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9版)

关联关系:合成集团持有本公司170,35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为公司控股股东。大新药业为合成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重庆方诚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寸滩水口

法定代表人:罗延虎

注册资本:5,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二类汽车维修(小型车);餐饮服务:食堂(职工食堂)(不含凉菜、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零售:卷烟、雪茄烟;(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证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花卉苗木种植;物业管理(贰级);自有房屋出租;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普通机械、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皮革及制品、玻璃仪器、文化办公用品、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酒店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的策划;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的租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方诚实业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5,266.70万元,净资产4,690.4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25.20万元,净利润-39.25万元。

关联关系:合成集团持有本公司170,35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为公司控股股东。方诚实业为合成集团控股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A栋21层

法定代表人:张旋龙

注册资本:193,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方正人寿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764,836万元,净资产120,93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6,338万元,净利润-11,426万元。

关联关系:方正人寿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六)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五街9号2幢217-219室

负责人:徐宁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洗衣代收。(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隶属企业名称:北京北大资源物业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30,811万元,净资3,43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964万元,净利润2,449万元。

关联关系:资源物业海淀分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七)湖南恺德微创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株洲市荷塘区钻石路

法定代表人:陈大来

注册资本:1,612万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内、外、妇、儿、传、五官、中医、麻醉、检验、放射、职业病、医学美容、儿保、妇保、社区卫生。

主要股东:北京北医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湖南恺德医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27,387.22万元,净资产6,439.4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5,288.76万元,净利润-471.87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恺德医院为其控制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北京北大医疗脑健康产业投资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8号8号楼215室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67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医院管理;医院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健康咨询、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美术培训;乐器培训;舞蹈培训(以上培训不得面向全国招生);销售医疗器械、工艺品、日用品、文化用品、乐器;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心理咨询;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大医疗脑健康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015.08万元,净资产-1,686.5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203.06万元,净利润-2,073.15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大医疗脑健康公司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九)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29号A1106室

法定代表人:肖建国

注册资本:250,000万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医院管理;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房地产咨询;仪器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销售铁矿砂、钢材、建筑材料、皮革及制品、五金、家用电器、粮食、谷物、豆及薯类、棉花、麻类、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非金属矿石及制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皮革及制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设备)、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电子产品、器件和元件、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市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应到市商务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大医疗产业集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168,194.65万元,净资产247,856.1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91.11万元,净利润-25,401.82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北大医疗产业园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8号

法定代表人:赵永凯

注册资本:43,490万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物业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咨询;租赁实验室仪器;科技企业孵化;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五金、家用电器、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医疗器械Ⅰ类;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从事产权经纪业务;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计算机系统服务;从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西藏方恒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大医疗产业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53,770.48万元,净资产43,465.9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6,811.31万元,净利润3,090.73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大医疗产业园为其间接控制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一)山东北大医疗鲁中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太公路65号

法定代表人:顾国明

注册资本:10,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服务、卫生院及社区医疗活动、专科疾病防治、门诊部医疗活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妇幼保健活动、疾病预防控制及防疫活动、康复服务、养老服务、健康体检服务、其他卫生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淄博医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鲁中医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00,525.60万元,净资产46,147.7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6,002.81万元,净利润4,300.96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鲁中医院受其间接控制,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二)北京迦南门诊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1号院1号楼A2-A102、A2-A103

法定代表人:张捷

注册资本:5,000万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迦南门诊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7,764.43万元,净资产-991.8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04.50万元,净利润-3,652.33万元。

关联关系:肿瘤医院管理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迦南门诊为肿瘤医院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三)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3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注册资本:2,98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妇女保健科、青春期保健专业、更年期保健专业、妇女心理卫生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口腔内科专业、正畸专业、口腔修复专业、皮肤科、皮肤病专业、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疾病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北医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京怡健殿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9,400.05万元,净资产1,005.2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080.87万元,净利润1,280.59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怡健殿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四)北京怡健殿方圆门诊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4层

法定代表人:王昱

注册资本:1,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内科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怡健殿方圆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2,014.00万元,净资产-484.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82.72万元,净利润-844.02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怡健殿方圆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五)重庆和生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科技孵化楼

法定代表人:毛润

注册资本:5,5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制药技术咨询及转让;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木材、普通机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重庆磐泰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重庆和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9,568.27万元,净资产5,125.2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8.33万元。

关联关系:合成集团持有本公司170,35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为公司控股股东。合成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重庆磐泰间接持有重庆和生100%股权,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六)方正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生命园路8号北大医疗产业园15号楼7层

法定代表人:易崇勤

注册资本:5,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医药产品研究开发(药品生产除外)、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项目投资;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需到区商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方正医药研究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21,279.30万元,净资产2,236.1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672.17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方正医药研究院为其全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七)北大资源(湖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单洞路亚洲广场B栋

法定代表人:刘永杰

注册资本:3,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批零兼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零配件。(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的许可证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香港北大资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源湖北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28,690.20万元,净资1,798.2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89.68万元,净利润128.96万元。

关联关系:资源湖北资产管理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八)北京康裕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立荣

注册资本:5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企业管理;销售医疗器械、文化用品、电子产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花卉、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橡胶制品、工艺品;承办展览展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家庭劳务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餐饮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验光配镜;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北医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京康裕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245.39万元,净资463.3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089.28万元,净利润-32.13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北医医院管理公司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十九)北京北大医疗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8号院一区6号楼11层1111室

法定代表人:冯岚

注册资本:500万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医院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服务;会议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医院管理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975.26万元,净资产50.8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70.33万元,净利润-449.17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医院管理公司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陈仲强

注册资本:15,000万

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经营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服务;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医科大学临床实习、医学博士生培养、医学硕士生培养、外国医学留学生培养、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大国际医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61,971.02万元,净资产-71,841.9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1,441.88万元,净利润-42,894.47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大国际医院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一)北京北大医疗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中关村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8号院7号楼及辅楼三至六层

法定代表人:贾莉

注册资本:8,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销售食品;销售医疗器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康复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康复医院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9,856.43万元,净资产-903.6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050.06万元,净利润-8,903.68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康复医院为其间接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二)北京怡健殿望京诊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33号院7号楼1层105室、109-122室、2层208-233室、237室

法定代表人:王昱

注册资本:1,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美容科医疗服务;皮肤科医疗服务;口腔科医疗服务;眼科医疗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美容科医疗服务、皮肤科医疗服务、口腔科医疗服务、眼科医疗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怡健殿诊所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怡健殿望京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000.73万元,净资产999.9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0.05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怡健殿望京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三)娄底恺德医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新星南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邱城平

注册资本:3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微创手术(妇产科、泌尿外科、普外科、小儿科部分二、三类手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湖南恺德微创医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娄底恺德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324.84万元,净资产-163.3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50.23万元,净利-18.91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恺德微创医院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四)恺德微创茶陵(湘铁)医院

注册地址:茶陵县城关镇云盘街

法定代表人:张从敏

注册资本:40万

企业性质: 民办非企业单位

经营范围: 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临床化学检验

主要股东: 湖南恺德微创医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湘铁恺德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373,76万元,净资产825.6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42.97万元,净利74.29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湘铁恺德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五)北大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19层

法定代表人: 刘建

注册资本:10,000万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机电一体化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管理咨询;数据处理;销售本公司研发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北大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医疗信息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51,276.36万元,净资12,321.8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4,210.96万元,净利润1,000.15万元。

关联关系:医疗信息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六)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中关村方正大厦5层517室

法定代表人: 刘建

注册资本:21,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元器件、文化用品、体育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方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方正宽带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245,353.89万元,净资产56,471.4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5,796.77万元,净利润8,797.58万元。

关联关系:方正宽带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十七)北京师林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生命科学园生命园路8号院

负责人: 王磊

注册资本:1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科技企业孵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承办展览展示;工程技术咨询;租赁实验室设备、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机械设备、金属材料;房地产信息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领取本执照后,需到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取得行政许可,并到区商委备案)。(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大医疗产业园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京师林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304.69万元,净资产208.2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04.70万元。

关联关系:北大医疗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大医疗产业园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控制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良好,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日常经营所需,其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亦能正常支付账款。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

公司预计2017年与上述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8,261.07万元。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系与合成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北大医疗及下属子公司、北大资源下属子公司、方正信产下属子公司等关联人开展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采购及销售商品、接受租赁及劳务、提供劳务服务等交易。本次交易主要通过现金据实结算支付,具体结算方式、支付期限及生效时间等详尽事宜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二)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根据签约实时的市场情况协商约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属日常经营所需。合成集团、北大医疗、北大资源、方正信产等上述关联企业各自拥有资源优势,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形成积极的支持和帮助。本次关联交易以遵守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为基础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进行,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关联交易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378.64万元。

七、关联交易授权的有效期

上述关联交易的授权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7年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进行的。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无异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12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17年

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完成了原料药资产剥离的标的资产过户。根据重组方案中“人随资产走”的原则,公司原料药业务相关的人员正逐步转移至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成”)。鉴于此次转移涉及的人员较多,社保转移等相关工作所需时间较长,公司将在2017年持续开展人员转移的工作直至完成。经公司与重庆合成商议约定,在转移过程中,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由重庆合成每月预先支付给公司,再由公司发放给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

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公司2016年全年支付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为5,00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支付相关人员薪酬为5,154.78万元,超出2016年全年预计154.78万元,主要系2016年上调社保薪酬所致。

现公司结合人员转移工作的实际情况,预计2017年全年支付给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发生额为6,450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70,356,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合成为合成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重庆合成为公司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17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回避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永凯、易崇勤、袁平东、杨骁、孙建、毛润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合成集团、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方正大道22号

法定代表人:白太兵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33952791X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限本企业自产药品)原料药(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与期限从事经营);生产、销售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制药技术咨询及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合成于2015年5月6日由公司出资200万元注册成立,2015年5月27日注册资本增至25,000万元。2015年11月23日,公司完成资产剥离的重大资产重组,将持有的重庆合成100%股权转让至控股股东合成集团。2015年11月24日,重庆合成股东正式变更为合成集团。

截止2016年12月31日,重庆合成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97,521.36万元,净资产10,128.8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3,428.80万元,净利润-12,838.62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公司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公司与重庆合成正在加紧办理剩余人员的转移,以求尽快完成此项工作。本次交易,重庆合成每月将预先把应付该部分人员的薪酬转账至公司账户后,公司方才支付该部分人员薪酬,即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不造成影响。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重庆合成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035.53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本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在原料药资产剥离且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后,为平稳完成人员转移工作,与用人方共同协商的过渡方式。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每月预先把其应支付的尚未办理完成转移手续的人员薪酬支付给公司账户后,再由公司支付给相关人员,故不存在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不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2017年薪酬支付金额的预计充分结合了人员转移工作的实际情况,客观、真实。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2017年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薪酬支付预计无异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13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联交易

2016年度实施情况及2017年度交易金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4年8月,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签署《体外诊断试剂耗材供应与配送及实验室流程优化长期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由北医医药向北大人民医院提供体外诊断试剂与耗材供应及配送,包括供应、贮存、运输、配送及医院相关科室进行优化服务。合同的总金额为北大人民医院体外诊断试剂耗材供应与配送及实验室流程优化项目的年度中标金额人民币8,888万元。实际金额以北大人民医院每年度实际采购体外诊断试剂耗材的金额为准(详情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66号)。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计2016年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15,00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5,622万元,超过原预计金额622万元,其原因主要系北大人民医院根据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增加了对北医医药试剂、耗材及服务的采购。

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通过前期合作,双方已逐步建立较为成熟的业务合作模式。根据2014年8月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签署的协议并结合北大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公司预计2017年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18,000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北大人民医院的举办权为北京大学医学部,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联交易2016年度实施情况及2017年度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回避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永凯、易崇勤、袁平东、杨骁、孙建、毛润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合成集团、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交易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签署体外诊断试剂耗材供应与配送及实验室流程优化长期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66号)。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开中标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影响

北医医药通过近年向医院提供药品、器械等流通、配送服务,蓄积了一定的经验及资源,同时也得到了上下游客户一定的认可。本次交易是在已有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医院自身实际需求,为医院提供服务。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司为医院提供服务的业务模式日渐成熟,为未来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北大人民医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4,081.86万元。

六、审批程序

该协议已经公司201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协议在2016年的执行过程中,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的实际交易金额超出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金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超出预计部分金额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

基于该协议,公司对2017年关联交易的预计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本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北医医药根据北大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为其提供试剂耗材供应与配送及实验室流程优化服务。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已有协议的基础上,交易价格以中标金额为依据,据实结算,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2016年协议执行过程中,实际交易金额超过原预计金额,体现了双方合作模式日渐成熟。本次超出金额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小,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17年度本交易金额的预计是基于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的实际业务需求,符合北医医药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其扩大医药流通业务规模,提升整体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对北医医药与北大人民医院2017年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无异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14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末组织了有关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查盘点,并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有关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及拟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坏账准备单项计提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计提方法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个客户欠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3%及以上且金额在350万元(含)以上的应收账款、单个客户欠款余额占其他应收款总额10%及以上且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2、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情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经资产减值测试,2016年度新增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98.2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39万元,明细如下表:

(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2) 其他应收款款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3、本次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为996.87万元,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996.87 万元,已在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二、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相关规定,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2016 年末,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目前市场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本期新增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83.76万元,本期转销416.20万元。

单位:万元

3、本次单项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83.76万元、转销金额为416.20万元,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332.44 万元,已在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

1、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原因及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按照账龄分析法或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海拓康(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同)的累计投入为9,740.60万元,在母公司报表中列示为长期投资2,942.34万元、应收债权6,798.26万元。2016年末,公司持有上海拓康100%的股份,上海拓康净资产为-2,822.77万元,累计亏损为5,262.77万元。

期末,公司对上海拓康长期股权投资和应收债权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资产减值测试,2016年度对上海拓康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942.34万元,应收上海拓康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2,822.77万元。

3、本次单项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上海拓康计提减值准备减少母公司利润总额5,765.11万元,不影响合并财务报表利润。

四、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对合并报表影响额为664.43万元,将减少2016年度合并净利润664.43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应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计提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15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节约公司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融资、结算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司存放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向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北京大学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回避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永凯、易崇勤、袁平东、杨骁、孙建、毛润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合成集团、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0]427号文件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4H21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209503XF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其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1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2.5%;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7,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

法定代表人:施华

注册及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98号方正大厦9层。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其中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仅限于成员单位股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为:总资产1,547,481.43万元,净资产617,277.2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7,120.32万元,净利润16,682.06万元。

根据财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本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其交易后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存款业务: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贷款业务: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财务公司最高可为公司提供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的优惠。

结算业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证券代码000788)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乙方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乙双方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大学。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作原则

1、乙方为甲方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

2、甲方有权在了解市场价格和衡量各方面条件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下,自主决定是否接收乙方金融服务,以及在期限届满时是否继续保持与乙方的金融服务关系,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3、双方同意建立重要商业合作关系,并在公司高层建立定期的会晤沟通机制,及时交流相关的业务信息和合作情况。

(二)金融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可以向甲方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

1、存款服务;

(1)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

(2)乙方依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的存款产品形式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3)乙方承诺,甲方在乙方的存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厘定,且不低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档次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

(4)甲方同意在乙方处开立存款账户,自主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

(5)甲方同意在乙方的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6)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贷款服务及融资租赁服务;

(1)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乙方将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2)本协议期间,甲方拟向乙方申请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执行将根据甲方情况及综合授信评级,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不时颁布利率及现行市况协商厘定,且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乙方最高可为甲方提供基准贷款利率下浮10%的优惠。

3、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乙方承诺给予甲方结算费用优惠。

4、其他金融业务。

(1)乙方在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2)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5、乙方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

6、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甲方与乙方应分别就相关具体金融服务项目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三)双方的承诺

1、甲方承诺

(1)甲方依照本协议在与乙方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甲方使用乙方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乙方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2)甲方同意,在其与乙方履行金融服务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须及时与乙方进行通报和交流。

2、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如以下情形之一出现时,乙方承诺将于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涉及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2)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经营风险等事项;

(3)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4)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6个月以上未偿还;

(5)乙方任何一项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的;

(6)乙方出现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责令整顿等重大情形;

(7)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8)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四)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协议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有效期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2、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3、本协议如部分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财务公司作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5,213.1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将本交易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已开展了多年的金融服务合作。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经公司调查、核实,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合作不存在风险问题。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定价公允的原则,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公司为保障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制定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能够维护资金安全。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16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凯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陈凯鸿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陈凯鸿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陈凯鸿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陈凯鸿先生简历

陈凯鸿,男,1983年6月生,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西南大学经济学学士。先后任职于平安证券研究所、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机构销售部等世界500强控股企业,期间参与了数十家上市公司的IPO发行承销工作,在战略规划、投融资和资本运营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陈凯鸿先生具有证券发行承销、投资咨询、基金从业资格,曾获重庆市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和第十一届“深圳新闻奖”荣誉称号。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

经核查,陈凯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书的情形。陈凯鸿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17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止。

李琳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李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3-67525366

传真:023-67525300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56号两江天地1单元10楼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李琳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李琳女士简历

李琳,女,1986年11月生,硕士。历任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本会计、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专员、方正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合规部总经理。

经核查,李琳女士未持有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李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17-19号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3:0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上丁公园西湖路6号欧瑞锦江大酒店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银行授信融资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聘请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2017年薪酬支付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关联交易2016年度实施情况及2017年度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药品、试剂、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听取《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5、听取《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非表决事项)

(二)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会议第7项议案、第10项议案、第11项议案、第12项议案、第13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原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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