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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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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7-024

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2,024,0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

主要为三类业务:

一类是集成电路(芯片)业务(原业务)。

一类是打印机全产业链业务: 打印机耗材零部件业务(原业务);打印机通用耗材业务(原业务);激光打印机及打印管理服务业务(通过并购美国利盟获得)。

一类是企业内容管理软件业务(通过并购美国利盟获得、拟于2017年剥离出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芯片、激光打印机及喷墨打印机的通用打印耗材及其核心部件和再生打印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完成收购Lexmark之后,扩展至激光打印机整机、原装耗材、打印管理服务和企业内容管理软件等领域。

(2)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集成电路(芯片)产品主要用于喷墨打印机及激光打印机耗材产品的识别与控制、及激光打印机的系统功能控制(SoC)。

打印机通用耗材产品(含墨盒及硒鼓)主要用于喷墨打印机及激光打印机的耗材替换使用。

打印机耗材零部件产品(含墨水及碳粉等)主要用于打印机耗材的生产制造。

激光打印机业务及打印管理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打印设备、原装打印耗材、打印相关管理的各种服务。

企业内容管理软件主要为客户提供包括信息捕捉采集、内容和流程的相关的解决方案。

(4)行业特点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打印机行业是一个全球垄断性行业(属于蓝海市场),是一个有巨大的技术专利壁垒高度保护的行业。

该行业的商业模式是:不指望打印机赚钱、而靠打印机的耗材赚钱。耗材是这个行业的核心利润来源。

这个行业被定义为:消费品行业。

公司在全球拥有的技术专利数量与质量是公司赖以发展壮大的核心基础。

打印机行业具有非常强的反周期特征,其市场基本不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

虽然无纸化办公是个趋势,但是在这十多年来全球的打印需求并没有减少、反而在增加。

公司的打印机集成电路及通用耗材原业务在全球处于领先的龙头地位;公司的新增业务(利盟的激光打印机业务)处于全球领先的中高端激光打印机的领先地位;公司新增的企业内容管理软件业务也处于全球同类业务的领先位置。

公司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我们期望在未来能够进入激光打印机业务的全球前三甲的位置。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打印耗材、芯片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结合实际情况及经营战略,集成电路芯片方面,通过采用Fabless运营模式,将主要资源投入到IC仿真、设计及市场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对于生产环节中的晶圆制造、封装测试等市场成熟环节,公司以委托加工方式完成。通过上述经营模式,公司充分利用有限资源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储备,为规模化发展和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打下基础。

打印耗材业务方面,公司通过自主设计产品、利用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要求及生产工艺要求,采购原辅材料,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完成整个产品制造,经检测合格方可实现对外销售,目前,销售主要通过国内外子公司实现,并主要经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打印机方面,Lexmark主要业务涉及激光打印、打印设备管理、企业内容管理软件等,拥有完整的、领先的激光打印技术,为客户提供更广、更有效的服务。收购整合之后,公司在打印领域的布局更加完整,形成了完整产业链。通过产业链布局的完善和提升会带来一系列的协同效应,对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带来积极影响。

(4)业绩驱动及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

公司坚持以打印机耗材芯片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布局,通过不断的发展和整合,已发展成为国内外领先的打印耗材芯片解决方案提供商,原有业务的净利润与去年相比(去除美国利盟并购的相关影响因素)录得超过80%的增长。未来将继续巩固在通用打印耗材芯片、通用打印耗材及核心部件和再生打印耗材等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并对收购标的资源整合,在进一步拓展和完善打印产业链的同时,实现经营业绩的不断增长。

在中国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及战略合作伙伴们的帮助下,我们于2016年11月完成了对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利盟国际(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的控股并购,而这个37亿美金的同行业的跨国产业并购的完成将重构全球激光打印机的产业格局,为中国企业在这个全球垄断性的蓝海行业里面取得重要的一席之地,为公司的跨越式发展奠定宝贵而坚实的基础。利盟国际于2016年12月开始与上市公司并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0,546.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3.33%,主要是收购美国利盟公司将其2016年12月营业收入纳入合并报表以及公司原核心业务销售大幅增长所致。期末总资产5,267,760.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7,798.17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588.79%、下降6.24%。

报告期内艾派克微电子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9,816.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48%,耗材资产组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1,443.3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23%,均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度业绩指标口径计算,报告期内完成利润50,126.2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9.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7.5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8.29%,主要是以下几项因素叠加影响所致:1)公司原核心业务销售大幅增长,毛利率进一步提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保持平稳,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有较大的增长;2)公司对美国利盟公司实施控股收购发生大额的并购费用、融资费用;3)美国利盟公司被并购后对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增加了折旧、摊销、存货转销等使得美国利盟公司利润大幅度减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集成电路芯片、通用打印耗材及核心部件和再生打印耗材的研发、生产、设计和销售,完成收购Lexmark之后,扩展至打印机整机、原装耗材、打印管理服务和企业内容管理软件等领域。

1、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的原主营业务模块增长强劲。

2016年,艾派克微电子表现卓越,有力地稳固了行业领军者的地位;耗材事业部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大幅增长,其中硒鼓、色带业务表现尤为突出。2016年也是SCC稳步发展的一年,在稳定部件业务销售的基础上,SCC公司在回收及高端渠道销售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0,546.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83.33%,主要是收购美国利盟公司将其2016年12月营业收入纳入合并报表以及公司原核心业务销售大幅增长所致。期末总资产5,267,760.6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77,798.17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588.79%、下降6.24%。

报告期内艾派克微电子实现承诺利润为人民币39,816.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4.48%。耗材资产组实现承诺利润为人民币21,443.3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23%。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6年度业绩指标口径计算,报告期内完成利润50,126.2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9.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07.5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8.29%,主要是以下几项因素叠加影响所致:(1)公司原核心业务销售大幅增长,毛利率进一步提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保持平稳,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有较大的增长;(2)公司对美国利盟公司实施控股收购发生大额的并购费用、融资费用;(3)美国利盟公司被并购后对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增加了折旧、摊销、存货转销等使得美国利盟公司利润大幅度减少。

利盟国际于2016年12月开始与公司合并报表。

2、公司管理

公司继续秉承“忠诚、求实、创新、共赢”的核心价值观,全力打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产业链的全球知名品牌企业,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实现协同效应;对内,加强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改善提高产品品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优化人才结构,实施股权激励,实现与员工共同发展。对外,积极促进与外部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实现共同利益,纠正行业恶性竞争趋势,稳步扩大公司产品在中高端市场的占有率,努力实现公司及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3、产品研发及市场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在产品快速更新换代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各大业务模块在技术研发、市场竞争力方面均保持并扩大了竞争优势。

打印耗材方面,继续在全球市场上保持巨大的领先优势。

打印芯片方面,用于打印机耗材的芯片继续在全球耗材市场上保持强大的领先优势,用于激光打印机的主控SOC芯片的研发取得重大进展。

打印机方面,通过并购取得全球领先的中高端激光打印机公司美国利盟的控股权,为公司在激光打印机市场上发力完成了基础性的准备工作。

4、公司的资本运作

公司自2016年公司的资本运作项目如下:

2016年3月,完成对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3.33%股权收购;

2016年4月,分别完成对Nihon Ninestar Company Limited 100%股权、Ninestar Technology Company, Ltd 100%股权的收购;

2016年11月,公司联合投资人完成对美国利盟Lexmark 100%股权的重大资产收购并顺利交割;

2015年开始启动的21亿人民币非公开增发项目现在尚在中国证监会受理审核中。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月8日,公司新增设立子公司Ninestar Image (USA) Company Limited,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2016年1月8日,公司新增设立子公司Apex R&D (USA) Company Limited,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3)2016年3月16日,公司新增设立子公司珠海史丹迪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4)2016年4月12日,公司联合PAG Asia Capital Lexmark Holdings Limited、Shanghai Shuoda Equity Invesment Centre (Limited Partnership)共同出资设立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公司持股比例为51.18%。

(5)2016年4月12日,公司之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出资设立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持股比例为100%;

(6)2016年9月22日,公司之子公司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出资设立Apex KM Technology Limited,注册资本为5万美元,持股比例为100%;

(7)2016年10月18日,公司之子公司Apex KM Technology Limited出资设立Apex HK Holdings Limited,注册资本为1港币,持股比例为100%;

(8)2106年10月25日,公司之子公司Apex HK Holdings Limited出资设立Lexmark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注册资本为1港币,持股比例为100%;

(9)2016年11月2日,公司之子公司Apex HK Holdings Limited出资设立Apex Swiss Holdings Sarl,注册资本为2万瑞士法郎,持股比例为100%;

(10)2016年11月3日,公司之子公司Lexmark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出资设立Lexmark Group Company Limited,注册资本为1港币,持股比例为100%;

(11)2016年11月3日,公司之子公司Lexmark Group Company Limited出资设立Apex Tech Swiss Sarl,注册资本为2万瑞士法郎,持股比例为100%。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 汪东颖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