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7-032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其中监事李东飞先生以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阳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调整投资计划和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调整项目原有的战略方向、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关于调整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为防范和规避公司子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Lexmark”)现有人民币贷款的利率及汇率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与中信银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子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为充分体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目标,同意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7-034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
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投资
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9月17日《关于核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2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珠海玫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玫澋”)、吕如松、赛纳科技四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03,221股。其中集成电路基金认购股份24,402,147股,珠海玫澋认购4,880,429股,吕如松认购4,880,429股,赛纳科技认购2,440,21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49元。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9,999,998.29元,扣除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8,566,164.1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1,433,834.13元。
截止2015年9月28日,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9月28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572号”《验资报告》审验。
配套募集资金中,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221,433,834.13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424.52万元,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83.61万元(不含本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支出的30,000.00万元),其中: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81.9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81.1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9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人民币22,143.38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4,718.86万元。
二、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进度的具体情况
(一)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之SoC项目实际投资进度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包含打印机耗材SoC项目、打印机SoC项目和NFC项目三个部分。2016年度计划投资总金额为10,34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5,281.14万元。与计划投资进度的差异原因为:
①打印机耗材SoC项目
该项目的打印机时序测试与分析、原装专利分析、原装专利规避等工作均已按原计划顺利开展。其中已有一个型号的SoC1芯片完成测试,满足量产的条件;另一个关键型号SoC2芯片下半年已经MPW验证通过。
由于在2016年中旬,若干主要原装品牌推出新型号打印机,在新机型中加入了新型的加密算法模块。为达到SoC2芯片最佳投片效果,公司研发团队计划将新型号打印机的算法功能重新设计并入SoC2后推出升级版芯片,因此SoC2芯片的投片和量产延迟,使打印机耗材SoC项目实际的投资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有所延迟。
②打印机SoC项目
该项目2016年度主要研发产品为单色多功能打印机SoC芯片,涉及的规格功能指标复杂、和客户方讨论时间较长,并在规格功能评审后发生一次55nm工艺芯片至40nm工艺的变更,导致IP评审及外购等耗时长于计划时间。因此,打印机SoC项目实际的投资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有所延迟。
③NFC项目
该项目2016年度部分型号的芯片在功耗和面积等关键性能指标上研发耗时长于计划时间,为开发NFC手机软件组建专门的App团队也花去一定时间,之后解决手机机型兼容性、增加指纹验证和BLE数据传输配套功能也用去较长时间,使NFC项目实际的投资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有所延迟。
(三)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投资进度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虽受到本次延期影响,但募投项目总体正按照原有战略规划合理推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调整项目原有的战略方向、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募集资金2016年投入部分已于2017年第一季度开始产生效益,随着若干立项产品在本年度的陆续推出,预计2017全年实现盈利。研发预算的调整,将提高新产品立项的理性程度和研发投入的效果,投资年度内的效益将稳步提升。但实施进度调整后,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存在迟于原计划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对募投项目完成时间进行调整是根据项目具体实施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7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决议情况
2017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投资计划和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根据募投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调整项目原有的战略方向、投资总额及建设内容。公司编制该议案的内容及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艾派克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是基于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并结合现阶段打印芯片市场整体的技术更新、投片和市场供需状况变化提出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尚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基于上述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对艾派克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决定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7-035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拟与中信银行
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并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防范和规避公司子公司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Lexmark”)现有人民币贷款的利率及汇率风险,同意Lexmark与中信银行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 履行合法审议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 2017 年 4 月 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此次公司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拟进行的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一
1、交易品种:人民币利率掉期;
2、交易本金:人民币名义本金不超过4,085,561,443.42元人民币;
3、到期日:2021年12月21日;
4、利息支付日分别为:2018年12月21日、2019年3月21日、2019年6月21日、2019年9月21日、2019年12月21日、2020年3月21日、2020年6月21日、2020年9月21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3月21日、2021年6月21日、2021年9月21日、2021年12月21日;
5、利息支付:Lexmark于上述利息支付日向中信银行支付人民币固定利率,中信银行向Lexmark支付人民币浮动利率;
6、本交易不涉及本金交换;
(二)交易二
1、交易品种:人民币与欧元货币掉期;
2、交易本金:人民币名义本金不超过7,455,732,442.44元人民币,欧元名义本金根据交易协议中的人民币兑欧元汇率确定;
3、到期日:2021年12月21日;
4、利息支付日分别为:2017年6月21日、2017年9月21日、2017年12月21日、2018年3月21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9月21日、2018年12月21日、2019年3月21日、2019年6月21日、2019年9月21日、2019年12月21日、2020年3月21日、2020年6月21日、2020年9月21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3月21日、2021年6月21日、2021年9月21日和2021年12月21日;
5、利息支付:Lexmark与上述利息支付日向中信银行支付欧元利率,中信银行向Lexmark支付人民币利率;
6、本金交换日:2017年6月21日、2017年12月21日、2018年6月21日、2018年12月21日、2019年6月21日、2019年12月21日、2020年6月21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6月21日和2021年12月21日;
7、本金交换:本金交换日的交换金额依据人民币贷款的还款计划,Lexmark与中信银行双方使用全额交割方式完成交割;
同意Lexmark管理层全权代表Lexmark签署上述套期保值内的一切掉期交易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Lexmark承担。
三、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具体协议
1、2016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及公司为公司境外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批准公司签署并购贷款及担保相关的协议。2016年11月21日,Ninestar Lexmark Company Limited(即合并子公司)作为初始美国借款人,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即开曼子公司 II)作为开曼借款人,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即开曼子公司 I)、Apex KM Technology Limited(即开曼子公司III)、Apex HK Holdings Ltd.(即香港子公司I)、Lexmark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即香港子公司II)、Lexmark Group Company Limited(即香港子公司III)、Apex Swiss Holdings SARL(即瑞士子公司I)等作为担保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全球牵头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BANK OFCHINA LIMITED NEW YORKBRANCH作为联合牵头安排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作为管理代理行和担保代理行、中国担保代理行等相关方,签署了《信贷协议》(Credit Agreement)(以下简称“信贷协议”)。根据信贷协议,公司于美国特拉华州投资设立的合并子公司 Ninestar Lexmark Company Limited向银团申请(1)11.8亿美元的并购贷款(其中包括等值于10.8亿美元的人民币贷款);(2)4亿美元的Lexmark现有债券的再融资贷款;以及(3)2 亿美元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由该银团向合并子公司发放不超过17.8亿美元的贷款。合并子公司与Lexmark合并后,将由Lexmark承担前述本金不超过17.8 亿美元的贷款还款义务。截至目前,根据信贷协议并购银团累计发放的贷款本金为23.31亿美元。
2、为对上述Lexmark承担的等值于10.8亿美元的人民币贷款(以下简称“人民币贷款”)进行套期保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部协同Lexmark与中信银行就交易金额、交易条件、交易账户等内容具体协商,并按制度规定实施计划。
3、Lexmark拟进行的套期保值交易以中信银行为交易对方,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 本次交易前公司套期保值交易情况
公司在本次套期保值交易前,就上述人民币贷款项下未与其他交易对手方进行套期保值交易。
五、 开展套期保值的目的
此次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目的是为规避和防范由于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
六、 开展套期保值的必要性
为规避Lexmark人民币贷款的利率与汇率风险,公司通过与中信银行签订套期保值业务协议,进行欧元与人民币本金的交换和利率的转换,有利于进一步合理控制利率与汇率风险。
具体详见公司2017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七、 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套期保值合约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本套期保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进行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套期保值予以列示和披露。
2、公司应当在每季季末进行测算,如每季季未收到金融机构出具的公允价值测算表后显示Lexmark为进行套期保值而指定的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销后,导致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亏损金额达到或者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 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
1、市值变动风险:套期保值产品交易敞口的市场价值发生变动。如报告期末套期保值的公允价值较报告期初发生变动,将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2、交割风险:根据拟签订的合约约定,交易双方可以选择本金全额交换。公司将通过有效的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中信银行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鉴于中信银行具有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AA2级的长期信用级别、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基本不存在信用风险。
4、其它风险:本交易的合约尚未签署,存在无法执行的风险;同时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或未充分理解利率掉期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九、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交易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已经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流程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时设立的专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拟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负责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制订、资金 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主管财务副总裁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报公司证券部。
5、公司内审部负责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产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形成相应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法务部负责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具体方案的合规审查以及相关风险的评估、防范和化解。
十、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目的是为规避和防范由于汇率和利率变动导致Lexmark偿还人民币贷款所支出外币金额不确定的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此次拟进行的套期保值交易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Lexmark与中信银行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此次拟进行的套期保值交易有利于规避和防范由于汇率和利率变动导致Lexmark偿还人民币贷款所支出外币金额不确定的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并使公司及子公司保持稳定的财务费用水平。
此次拟进行的套期保值交易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已经制定了《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本次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公告编号:2017-036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经营需要,为充分体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目标,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 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经营范围变更前: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各种类集成电路产品及组件、计算机外设及其部件、相关软件产品;提供信息及网络产品硬件、软件、服务和解决方案;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自产的激光硒鼓、碳粉、墨盒、墨水、墨盒外壳、色带、带框、电脑外设等打印机耗材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回收喷墨盒、回收激光打印机碳粉盒的灌装加工和销售,以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的加工和销售;投资及管理。
经营范围变更后: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各种类集成电路产品及组件、计算机外设及其部件、相关软件产品;提供信息及网络产品硬件、软件、服务和解决方案;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传真)一体机、复印机及激光硒鼓、碳粉,墨盒、墨水、墨盒外壳,色带、带框、电脑外设等打印机耗材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回收喷墨盒、回收激光打印机碳粉盒的灌装加工和销售,以及上述产品的配件产品的加工和销售;项目投资;项目管理;互联网销售电子产品及其配件组件;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等;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批准的商用密码产品开发、生产。
二、 《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三、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修订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作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7-037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年度股东大会,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核高基CPU在信息技术领域的创新应用之SoC项目调整投资计划和项目延期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拟与中信银行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第4项、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第8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的内容详见 2017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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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和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确认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在2017年5月18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证券部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剑洲、武安阳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传真号码:0756-3265238
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证券部
邮编:51906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180
(2)投票简称:艾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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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180艾派克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上接19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