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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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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兰亚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喜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凯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兰亚平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7-01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9:00,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张木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4”)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15”)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7-01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8日,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相关银行授信额度内以黄金租赁方式开展流动资金融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黄金租赁融资业务介绍

1.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是指公司向银行租赁黄金,随即委托银行卖出全部租赁的黄金获得融资资金;同时与银行签订远期交易合约,约定一年后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数量、品种相一致的黄金,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 并以人民币交付黄金租赁费用的业务。租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99.99金和99.95金。

2.黄金租赁获得资金的用途: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周转。

3.融资额度: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包含在2017年总部及所属企业融资总额27亿元以内)。

4.融资期限:每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准)。

5.融资成本:综合成本一般为4-5%左右(含黄金租赁费、黄金租赁过户费、黄金远期询价交易手续费等),公司将择机办理,办理时点将选择在融资成本较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降10%附近。

二、开展黄金租赁融资的方式

公司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相关银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全部租赁的黄金,快速获得资金;同时委托银行以约定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期限一致的黄金期货合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期间发生的黄金租赁费、买进和卖出黄金现货及期货合约的手续费等费用由银行承担,银行向公司收取租赁费用。

三、开展黄金租赁业务融资的优势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借助黄金的高流动性实现快速变现,能以较便捷的方式实现融资,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般黄金租赁费较一年期贷款利率低,且不受贷款利率调整的影响。

3.用途限制较少。黄金租赁获得的资金不受贷款用途等限制,使用灵活。

四、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风险控制

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合约,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品种、数量,按照约定的期限和价格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操作,无需承担融资期间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五、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7-01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

或“公司”)拟与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富远公司增资1亿元,其中,广晟有色增资9980万元,华企公司增资2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改善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远公司”,公司持有其99.98%股份)的财务状况,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经协商一致,公司拟与平远县华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企公司”)按股权比例对富远公司增资1亿元,其中,广晟有色增资9980万元,华企公司增资2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富远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7500万元增加到17500万元。

2.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上增资事项。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东富远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平远县大柘镇程西村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7日

主营业务与经营范围:稀土分离冶炼开发,销售混合稀土、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化工原材料等。

财务状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富远公司资产总额6.27亿元,负债总额3.86亿元,净资产2.41亿元,资产负债率62%。2016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净利润-1625万元。

股权结构:

三、本次增资情况

本次增资前后,富远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利于降低富远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富远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其日后融资能力。通过此次增资,富远公司将轻装上阵,走上正常发展持续盈利的轨道。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17-01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张木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长兰亚平先生、董事王伟东先生及董事TIAN LIANG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万川先生、周勇先生、欧景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东先生、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议案9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宇烈、罗芝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59 公司简称:广晟有色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