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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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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劲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海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欧志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017年1-3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1.18%,主要原因是:1)本报告期公司互联网+业务增长较快,收入同比增长59.77%;2)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1,065.7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同比增长同时也影响到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变动,两项每股收益均比上年同期增长了66.67%。

(2)、2017年1-3月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了168.23%,主要原因是:1)本报告期公司资产证券化转让的信贷资产规模减少,加上贷款业务发放金额多于回收金额,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55,553.50万元;2)上期公司因贷款已到期偿还而收回贷款质押存款5,800.00万元,本报告期无此项流入。

2、资产负债表项目

3、利润表项目

4、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 主营业务说明

1、公司2017年1-3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3,735.44万元,同比增长16.80%;

(1)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板块划分:

因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从2016年下半年起,公司主动逐步控制金融服务的业务规模,并积极研发新的金融服务产品,本报告期公司针对8类场景客户需求已研发上线12款信贷产品,并将原有的“家圆云贷”产品升级为“乐贷”;受市场环境和新产品推广期的影响,本报告期金融服务收入同比下降了44.61%。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收入的区域来源划分:

本报告期各区域收入的增长比例变动差异较大,主要是因为公司的互联网+业务逐步从集团深圳总部向各地区下沉,受此影响,本报告期华南区域收入同比下降,而其他区域收入则大幅上长。

2、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累计实现代理销售套数12.15万套。目前累计已实现但未结算的代理销售额约3,498亿元,将在未来的3至9个月为公司带来约27.0亿元的代理费收入;其中属于公司100%控股子公司的未结算代理销售额约3,022亿元,将在未来的3至9个月为公司带来约23.1亿元的代理费收入;剩余部分为归属于山东世联、四川嘉联、厦门立丹行、青岛荣置地的未结算代理销售额和未结算代理费。

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由于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告以来,我国证券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同时,为响应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指导意见,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文件。同时,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长租公寓建设项目为方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已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 11日、2016年9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目前,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规划在经济相对发达、住房租赁需求强劲的一二线城市采用租赁方式建设长租公寓,公司尚需一段时间落实长租公寓的选址、意向协议签订等事项,因此,本着认真落实证监会反馈意见的原则,经与中介机构审慎研究及协商,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待相关事项落实后,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对相关文件的审查工作。关于公司申请中止审查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申请中止审查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2017年3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62567 号),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 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世联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世联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兴业”)进行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5月13日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世联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申 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

世联兴业已完成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名称变更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更名为深圳世联君汇不动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君汇”),并于2016年12月27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世联君汇不动产运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457号),同意世联君汇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 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8)。

世联君汇挂牌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17年1月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世联君汇”,证券代码“870464”,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五、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劲松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020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已于2017年4月21日到期,本次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调整和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招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小贷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小贷与招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周晓华先生或公司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世联小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行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世联小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 2016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招行深圳时代支行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行深圳时代广场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审议的议案系上述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021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制度》及保密协议规定的行为。

《 2017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文 及 正文 的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7年4 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整,担保方式为信用,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已于2017年4月21日到期,本次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调整和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招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世联小贷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招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担保方式为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的利息和费用、利率等条件由世联小贷与招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周晓华先生或公司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世联小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行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世联小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于 2016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招行深圳时代支行场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行深圳时代广场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审议的议案系上述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7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世联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小贷”)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授信,按照招行深圳分行的相关要求,公司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世联小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责任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5,0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该《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生效必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裙楼东04层3号单元

3.法定代表人:周晓华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8.信用等级:BBB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2.担保责任的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券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两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止。

3.担保的范围: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4. 同意授权世联小贷法定代表人周晓华先生及公司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世联小贷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世联行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世联小贷签署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提款申请,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世联小贷信贷基础资产的设计理念是建立人与资产的联接,定位于有房及租房一族的消费贷。目前主营金融产品包含场景金融产品、泛消费金融产品、生态圈金融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所有产品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同意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世联小贷向招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世联小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58%。加上本次担保金额1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4,545,355元(全部为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64%。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另外,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为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预计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为世联小贷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截至2017年4月28日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43,545,355元,本次拟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实际担保责任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累计为193,545,355元。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7-022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