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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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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62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关于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1,000,000股和8,000,000股(共计2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作为对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公告2014-038)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1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6月9日。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长虹先生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1,104,792,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58%,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555,290,000股,占其个人持股数的50.26%;占公司总股本的27.94%。

三、其他披露事项

1、补充质押的目的

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均为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质押协议约定, 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的预警值、最低值,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最低值 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以上风险引发时,控股股东张长虹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并及时通知公司。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大智慧 证券代码:601519 编号:临2017-063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根据查明的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司已于2016年7月27日对该重大事项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5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尚不能排除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