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除徐昂杨外)、监事(除马楠外)、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高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卫剑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祖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董事会于2017 年1月9日收到独立董事胡廷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胡廷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立即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胡廷华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也将不再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胡廷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足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廷华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胡廷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月10日收到董事车莉丽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车莉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车莉丽女士辞去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车莉丽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车莉丽女士的辞职即时生效。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3、2017年2月17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方正集团通知,方正集团正在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因该事项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7日起停牌。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披露相关进展情况。详见2017年2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7年2月22日,方正集团再次致函本公司,称方正集团及相关各方正在进行协调磋商,因涉及面较广,该事项目前仍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4日起继续停牌。详见2017年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7年3月2日,方正集团致函本公司,称在停牌期间各方未能就本次交易标的的股权调整方案达成一致,方正集团认为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由公司申请自2017年3月3日起股票复牌。详见2017年3月3日在指定披信息露媒体刊登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4、2017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起诉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2014 年 9 月至 12 月,民族证券发生了 20.5 亿自有资金投资于信托计划、导致 17.415 亿元本金及对应利息迄今未收回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有本金 17.415 亿元及相应利息未收回。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执行委员会的提案,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事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法起诉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并授权执行委员会具体办理起诉的相关事宜。详见2017年3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7年4月18日,公司收到湖南省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7(湘)民初13号】,载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诉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的起诉状已收到。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根据该通知书要求,公司应在接到通知后7日内,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851,600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5、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因接到持股比例已具备董事提名资格的相关投资者反映,其尚未知悉公司选举董事的事宜,为充分保护相关股东权利,本次股东大会第2项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暂缓表决。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暂缓表决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6、关于航天固体运载火箭有限公司、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的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10日下发了【民事判决书(2015)民二终字386号】,终审判决如下:(1)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商)初字第78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2)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高民(商)初字第78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4亿元及其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01年12月12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并扣减泰阳证券公司已支付的1411.432287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以前年度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7、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4 日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传票【2015 年西民(商)初字第 14085 号】,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泉控股”)以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确认本公司于 2015年 3月12日作出的公告编号为2015-038 的《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中《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的内容无效; 2、请求判令由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暂定于2015年6月3日开庭审理。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公司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及相关证据,2015年6月10日,公司收到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西民(商)初字第14085号】,裁定本案移送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管辖。 4月25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天民初字第05450号】,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0元,由原告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利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设在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会议室。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名,出席现场会议的有高利先生、何亚刚先生、廖航女士、李明高先生4名董事,电话参会的有汪辉文先生、叶林先生、胡廷华先生3名董事。公司已按照《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方式通知董事徐昂杨先生参会,但董事徐昂杨先生未出席会议。列席现场会议的有监事会主席雍苹女士、监事郑华先生、董事会秘书熊郁柳女士,监事马楠女士未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利先生召集和主持。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自营业务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条件下,董事会同意公司2017年度自营业务投资额度如下:

1、2017年公司自营投资总金额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360%(不包含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金额);

2、2017年公司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自营投资总金额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60%(不包含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金额),其中,A股方向性投资2017年每日持仓余额不高于60亿(不包含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的金额);

3、2017年度公司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额度不超过净资本规模的300%;

4、2017年度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衍生品自营投资的最大可承受风险限额为:不超过投资总额(跨年度持仓产品以上年末持仓市值为计算依据)的15%;2017年度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的最大可承受风险限额为:不超过自有资金投资总额(跨年度持仓产品以上年末市值为计算依据)的5%;

5、授权公司执行委员会和投资决策专业委员会在董事会批准的自营业务投资规模及最大可承受风险限额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具体的风险限额。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人民币,并授权执行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分阶段实施本次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后的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7亿元人民币减少至9亿元人民币,并授权执行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减资相关的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方正和生减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6亿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投资”)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实现方正投资的总体战略规划打造方正证券另类投资的重要平台,公司决定对方正投资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6亿元人民币,增资后方正投资的注册资本为9亿元人民币。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方正投资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4 年8月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路88号

注册资本:3 亿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方正投资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等投资业务。

方正投资自2014年8月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创新产品、非标准化产品的开发和投资,2015-2016年主要开拓和投资方向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类信托、主动管理型的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产品、财务顾问业务等。

2、方正投资的财务状况

方正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加大对另类投资业务的投入,有利于将公司的资源在方正投资的平台上组合优化,开展特色业务;有利于公司以多元化经营应对市场波动。但是方正投资的业务及资产规模占公司整体的比重较小,短期内对公司产生的影响较小。

2、增资对方正投资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将进一步满足其业务拓展需要,提升其投资规模,拓宽其业务渠道,符合方正投资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但是方正投资目前仍处于业务投入期,方正投资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能否达到预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7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方正和生减资的

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资标的名称: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减资金额:8亿元人民币

一、减资事项概述

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和生”)系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专业性金融投资管理机构。

根据公司对方正和生业务的调整,方正和生将定位为一家专业化私募投资基金公司,作为以管理外部资本为主的专业股权投资管理平台。为适应方正和生的业务定位和未来发展,公司决定将方正和生的注册资本金由17亿元人民币减少至9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减资标的基本情况

1、方正和生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0年8月5日

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区B区1栋2单元5-1号

注册资本:17亿元人民币

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

2、方正和生的财务状况

方正和生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三、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方正和生现有业务定位,公司对其注册资本规模进行相应减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减资事项不改变方正和生的股权结构,减资后,方正和生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901 公司简称:方正证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