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锦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小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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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公司与绵阳大泰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绵阳川仪大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川仪股份出资900万元,占比90%。从2017年一季度开始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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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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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7年1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联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6,8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4月12日该证券质押已解除。详情请参见公司2017年1月24日及2017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及2017-013)。截止目前,四联集团持有本公司13,697.48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8%,无质押股份。
注2:2017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联集团通知,四联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收益权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权属统一登记系统办理了股票收益权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至四联集团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详情请参见公司2017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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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3月25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201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2017年3月10日公司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情请参见公司2017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
2016年8月26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201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2017年3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参见公司2017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5,726.83元,其中2017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1,284.02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4,442.81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截止2017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690.28万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履约保证金)。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朋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100 公司简称:川仪股份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