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顾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春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29,345.55万元,增加幅度42.10%,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规模减少及贸易融资收到资金增加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218.98万元,增加幅度230.07%,主要为报告期内厂房增加消防设施所致。
3、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82,008.57万元,增加幅度515.02%,主要为报告期内,销售结算货款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4、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554.95万元,减少幅度48.27%,主要为上年末计提应交税费在本报告期实际交纳,造成本报告期应交税费减少。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2,451.00万元,减少幅度33.53%,主要为上年末计提工资、奖金在本报告期实际支付所致。
6、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863.94万元,增加幅度36.32%,主要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收到LED照明及封装项目政府补助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494.24万元,增加幅度39.84%,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风行在线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兆驰节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盈利增强所致。
8、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56.15万元,增加幅度357.61%,主要为报告期内现金丰利利息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62,420.17万元,增加幅度35.59%,主要为报告期内与采购业务相关的贸易融资增加所致。
10、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066.20万元,增长幅度41.74%,主要为公司开拓新业务增加了各项管理费用所致。
1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889.02万元,增长幅度52.58%,主要为互联网电视销售渠道建设费用增加所致。
12、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333.12万元,增长幅度38.31%,主要为报告期内缴纳税金增加导致税金及附加增加。
1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2,897.37万元,减少幅度67.93%,主要为报告期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1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653.32万元,减少幅度100.00%,主要为报告期公司未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1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3,280.10万元,减少幅度1182.59%,主要为报告期应收款减少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1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055.55万元,增长幅度77.17%,主要为报告期公司软件退税及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941.19万元,减少幅度102.18%,主要为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搬迁后报废了部分旧机器设备损失所致。
1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1,102.12万元,增长幅度67.68%,主要为报告期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3,843.75万元,增长幅度36.82%,主要为报告期内各子公司盈利增强所致。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76,242.87万元,减少幅度616.22%,主要为报告期内,销售结算货款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32,506.29万元,增加幅度179.46%,主要为报告期内,持有的理财产品规模减少所致。
2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62,511.02万元,增加幅度334.54%,主要为报告期内,与采购业务相关的贸易融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2017年3月1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关联方深圳市光兆未来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兆未来”)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照明”)。兆驰照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8,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0%;光兆未来出资1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00%。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017年3月28日,兆驰照明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关于投资设立公司以及拟发起成立产业基金的事项。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设立兆驰风行文化(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注册为准),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拟以兆驰风行文化(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单独或联合其他机构,发起成立一家或多家兆驰风行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第一期拟募集规模不超过10亿元,暂定名“兆驰风行文化传媒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第一期LP份额1亿元。
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投资设立兆驰高端制造(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注册为准),持有其100%股权。公司拟以兆驰高端制造(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基金管理人,单独或联合其他机构,发起成立一家或多家兆驰高端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2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