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锦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安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安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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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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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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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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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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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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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和本公司进行债务重组,通过债务转移或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将本公司目前在部分金融机构的借款合计不超过20亿元债务转移到新泰钢铁名下,以偿还等额的新泰钢铁对本公司的经营性欠款及相应的违约金。目前正在和相关金融机构债权人协商与本次债务重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债务转移的具体方式与金额、担保方式及期限、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本次债务转移申请已提交相关债权银行,相关债权银行也正在履行其内部审批流程。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锦龙
日期 2017-04-28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7—026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现将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共生产焦炭40.56万吨,销售37.38万吨,实现产品收入5.35亿元,平均售价为1,431.25元/吨(不含税);生产H型钢产品15.73万吨,销售15.83万吨,实现产品收入4.50亿元,平均售价为2,842.70元/吨(不含税)。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公司代码:600408 公司简称:安泰集团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