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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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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永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华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彭艳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大连先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投资”)出借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参与发起设立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以下简称“众惠相互”);2016年6月22日,先锋投资收到众惠相互筹备组的通知,其已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关于筹建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的批复》(保监许可[2016]552号);2017年2月10日,众惠相互筹备组收到中国保监会《关于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开业的批复》(保监许可[2017]101号)。依据批复内容和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众惠相互于2017年2月14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

2、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义乌市纬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义乌市博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湖州同胜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白涛持有的合计45%的上海即富股权。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8号《关于对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各方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公司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对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做出了书面说明回复,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下午15:00在深交所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详细介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就市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声音”栏目进行了网络文字直播。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行进一步核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9)。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2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0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部分事项的进一步核查工作,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能否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永彬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32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27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陈道军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陈道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所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陈道军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监事会对陈道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陈道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陈道军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补选出新的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王思邈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王思邈女士简历

王思邈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2009年7月至2013年12月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于辽宁信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工作。王思邈女士于2014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王思邈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监事的任职要求,截至目前,王思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王思邈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丛丰森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道军先生(陈道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琳女士(李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融资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整,期限一年。

以上综合融资额度主要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综合融资额度总额内的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一、陈道军先生简历

陈道军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美国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财务经理,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板块审计经理,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稽核法律部经理,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陈道军先生于2015年1月起加入本公司,任资金管理部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陈道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截至目前,陈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陈道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李琳女士简历

李琳女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大连振邦氟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大连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铸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李琳女士于2016年2月起加入本公司,任内审部负责人。

李琳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截至目前,李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核实李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36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新聘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7日收到财务总监蒋华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蒋华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蒋华良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蒋华良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蒋华良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陈道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37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键桥通讯,证券代码:002316)于2016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经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5)。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并按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公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6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0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关于披露重组报告书(草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及《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股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6】第18号《关于对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各方中介机构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公司已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对问询函的相关问题做出了书面说明回复,并对《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5号: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等规定,公司于2016年11月7日下午15:00在深交所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详细介绍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就市场及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公司声音”栏目进行了网络文字直播。公司于2016年11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复牌。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行进一步核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键桥通讯,证券代码:002316)于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19),于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6日、2017年1月13日、2017年1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2016-124、2016-126、2016-127、2016-135、2016-137、2016-139、2017-001、2017-002、2017-003),于2017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于2017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暨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10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由于相关政策变动幅度较大,复牌时间无法确定。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9日、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8日、2017年4月15日、2017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2017-012、2017-015、2017-016、2017-017、2017-018、2017-020、2017-021、2017-022、2017-02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部分事项的进一步核查工作,为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能否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以及最终获得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7-034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