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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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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25 公司简称:新华传媒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裘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玲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960.25万元,减少比例为79.43%,主要系年初预付图书采购款报告期冲减应付账款所致。

(2)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4,363.60万元,减少比例为100%,主要系报告期收回对上海天下一家置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616.36万元,减少比例为45.01%,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上年提取的年终奖所致。

(4)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413.63万元,增加比例为44.61%,主要系报告期预提房租增加所致。

(5)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512.64万元,减少比例为65.78%,主要系报告期不再对地铁时代传媒具有实际控制权,自2017年1月1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24.13万元,减少比例为92.79%,主要系营改增影响,上年同期营业税金约260万元。

(7)管理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807.86万元,减少比例为34.61%,主要系工资及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减少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228.57万元,系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9)投资收益: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111.92万元,主要系本期确认联营和合营企业投资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约800万元,理财收益较上年亦有所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4.18万元,减少比例为32.49%,主要系本期取得扶持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约80万元所致。

(11)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2.39万元,增加比例为192.1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支付商家提前终止合同违约金约18万元所致。

(12)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44.75万元,减少比例为30.69%,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减少及子公司间适用不同所得税率的共同影响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9,044.0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教材采购及广告标的款支出增加所致。

(14)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8,929.25万元,主要系报告期购买理财产品净支出约5,000万元,上年同期理财产品净赎回约2亿元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同比减少42,074.10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偿还中期票据本金及利息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裘新

日期 2017-04-28

证券代码:600825   证券简称:新华传媒    编号:临2017-008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闻出版行业经营性信息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要求,现将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教材教辅发行和报刊广告业务的相关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教材教辅发行业务

1、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发文的沪教委基系列红头文件中,明确“教学用书发行工作委托上海新华书店负责”。

2、由于公司的教材教辅发行业务系面向上海市各区县,且不同属性(如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和高中等)的学校所执行的结算方式亦不尽相同,春季教材教辅收入通常在6月份之前确认,秋季教材教辅收入通常在12月份之前确认,故公司教材教辅发行业务仅能分别在年中和年末两个时点准确计量和披露相应的业务收入与成本情况。

二、报刊广告业务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报刊广告业务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注:①因该等报刊的发行业务不在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故不适用。

②作为上海地区最大的报业传媒经营单位,公司所从事的报刊广告业务基本以上海区域为主且占有绝对市场份额。由于无官方或行业第三方权威统计信息,故无法准确计算和披露主要报刊类别在全国或地区销售量占比数据。

③公司与签约客户仅订立业务框架协议,最终双方以版面实际投放情况确认结算金额,故不适用。

此外,公司无投资新兴业态且影响重大的、应当披露的其它业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