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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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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0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授权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0,0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13,340,000元。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同意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依法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的工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及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政府项目采购竞标的议案》。

根据公司项目拓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非关联方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项目竞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联合体协议的公告(一)》(公告编号:2017-00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汕头市金平区水体整治工程项目政府项目采购竞标的议案》。

根据公司项目拓展的需要,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项目竞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联合体协议的公告(二)》(公告编号:2017-00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回避表决。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07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对上市后适用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如下:

注:原《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序号依次顺延,《公司章程》中引用的前文条款序号相应更新。《公司章程》由原来的二百一十一条减少为二百零八条。

以上修改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的修改。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4月 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08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联合体协议的

公告(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集团”)控制下的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非关联方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竞标联合体并以公司作为牵头方,参与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采购竞标。如果中标,则共同进行投资;如果未中标,则协议自动失效。

关联交易的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同一控股股东联泰集团控制下的达濠市政、非关联方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竞标联合体并以公司为牵头方,参与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的采购竞标。

(一)投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

2、项目PPP采购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金灶镇、西胪镇、河溪镇和海门镇镇区及农村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总服务人口约55万人,总投资约89,146.86万元。其中镇区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75,396.82万元,农村部分总投资13,750.04万元。

镇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47,500m3/d,配套干管总长72.271公里(不含支管),另外新增不小于干管长度30%的配套支管,52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14,530m3/d。

3、 项目实施主体:潮阳区人民政府授权潮阳区环境保护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依法开展PPP项目有关工作,进行社会投资人采购、合同签约和监管付费等权利义务。

4、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融资需求明确,为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技术先进和运营经验丰富等优势,促进绩效管理,为实现项目全周期成本控制,本项目将采用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移交(DBFOT)模式。

5、风险分配:

①项目公司承担的主要风险: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风险;

②政府承担的主要风险:政策、法律等风险;

③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理共担。

(二)联合体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

2、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承担报价竞争期间的主办责任。本联合体与项目实施机构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牵头公司传递,并对各成员产生约束力;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本次投标的协办责任。

3、本联合体授权投标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的有关一切事物,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和特许期满后的移交等工作;联合体成员——达濠市政负责承接本项目的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工作;联合体成员——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承接本项目运营期内各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的处置工作。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该项目的采购预算为总投资89,146.86万元,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因联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达濠市政为联泰集团控股子公司,所以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联合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注册资本:111,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

跑道、隧道工程,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码头、航道建设项目及全部配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货运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市政工程设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197,987.51万元,负债总额为646,206.52万元,净资产为551,780.99万元,净利润为30,163.29万元。

三、审议程序

1、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政府项目采购竞标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1、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6年10月8日,以公司、中南设计院、达濠市政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 PPP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与汕头市城管局草签《特许经营协议》后,将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根据联合体各成员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上述项目中标后,公司出资 99%、达濠市政出资0.5%、中南设计院出资 0.5%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受限于中南设计院出资持股最终未获批准,联合体成员经协商一致同意其不出资参与成立项目公司,其出资额由公司承接,但仍继续履行承接新溪管网项目勘察、设计任务。2016 年11月18日,公司和达濠市政共同投资设立新溪水务。公司持股比例为 99.50%,达濠市政持股比例为0.50%。

上述共同投资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与关联方约定意向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在达濠市政基本完成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新溪水务完成新溪管网项目建设并开始商业运营后,经汕头市城管局事先书面同意达濠市政转让其股权,公司收购达濠市政拥有的新溪水务 0.5%股权(对应出资为 50 万元),转让价款为 50万元。达濠市政最初入股项目公司是因为招标文件和政府方要求其入股以实现风险共担,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施工任务完成后,考虑原合资目的已达到,而达濠市政为专注经营工程施工业务,因此其届时将选择退出项目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汕头新溪项目

(1)达濠市政已经通过公司的施工招标流程中标了公司的募投项目“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 2016 年 9 月 9 日,达濠市政与公司签订了 LTHB-JS-201601《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达濠市政承包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承包范围为按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施工 图纸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应含的工作内容。合同暂定总价 11,283.69 万元,合同结算总价以汕头市政府指定财审部门核定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费用下浮 7%(中标下浮率)作为合同结算总价。

汕头新溪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的达濠市政应付账款贷方发生额为 15,569,000.59 元,向达濠市政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如下:

(2)2017 年 1 月 11 日,汕头市城管局与新溪水务签订了《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其项目的建设采用施工总承包的形式进行。项目施工单位须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中标联合体成员达濠市政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了有关资质、业绩、能力等的证明并在评标阶段通过评审,新溪水务可将相应的厂外管网施工总承包任务直接委托给达濠市政。之后,新溪水务和达濠市政会进一步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予以明确。

上述关联施工采购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充分发挥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资源优势,结合达濠市政多年来在市政及基础设施施工经验,有利于公司业务区域的纵深发展,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联合体协议书签订后,公司将与达濠市政、非关联方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并以公司为牵头方,参与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的采购竞标,投标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投标失败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投标成功,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程序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09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联合体协议的

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同一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泰集团”)控制下的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竞标联合体并以达濠市政建作为牵头人,参与汕头市金平区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的投标。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协议约定的内部的职责分工承接项目任务;如果未中标,则协议自动失效。

关联交易的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同一控股股东联泰集团控制下的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竞标联合体并以达濠市政为牵头人,参与汕头市金平区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的投标。

(一)投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服务项目。

2、工程地点: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月浦主排渠、明珠河、大窖池头及其东侧明渠、沟南围沟。

3、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长约9.8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提升泵站、截污工程、生态修复、沿岸景观绿化带等河道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4,0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6,44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约4,007万元,预备费约2,436万元,建设期利息约1,125万元。本工程建设内容不包含河道清淤,河道清淤由政府方纳入其它工程另行实施。

第二标段: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 包括月浦主排渠、明珠河、大窖池头及其东侧明渠、沟南围沟等四处黑臭水体,其中,月浦主排渠长约5千米,宽3.9至18米;明珠河长500米,宽3至4米,下游敞开段清淤后加盖板暗化合流箱涵;大窖池头及东侧50米明渠,宽1.2米;沟南围沟长1.3千米,宽2米。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河道清淤、河道整治、生态修复、补水、沿岸景观绿化带等河道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3,0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7,21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约3,423万元,预备费约1,651万元,建设期利息约763万元。

4、资金来源及构成:其它: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财政资金26%、银行贷款74%。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财政资金24%、银行贷款76%。

5、招标内容:汕头市金平区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和运营服务。

(二)联合体协议主要内容

1、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达濠市政(牵头人)负责承接本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任务;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负责承接本工程的勘察和设计任务;公司(成员单位)负责承接本工程的委托运营服务。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汕头市金平区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该项目总投资约为57,058元,根据《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因联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达濠市政为联泰集团控股子公司,所以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联合体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注册资本:111,8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

跑道、隧道工程,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码头、航道建设项目及全部配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货运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市政工程设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197,987.51万元,负债总额为646,206.52万元,净资产为551,780.99万元,净利润为30,163.29万元。

三、审议程序

1、在提请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征求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参与汕头市金平区水体整治工程项目政府项目采购竞标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参与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1、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2016年10月8日,以公司、中南设计院、达濠市政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了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 PPP 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联合体与汕头市城管局草签《特许经营协议》后,将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根据联合体各成员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上述项目中标后,公司出资 99%、达濠市政出资 0.5%、中南设计院出资 0.5%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受限于中南设计院出资持股最终未获批准,联合体成员经协商一致同意其不出资参与成立项目公司,其出资额由公司承接,但仍继续履行承接新溪管网项目勘察、设计任务。2016 年11月18日,公司和达濠市政共同投资设立新溪水务。公司持股比例为 99.50%,达濠市政持股比例为 0.50%。

上述共同投资事宜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与关联方约定意向股权转让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在达濠市政基本完成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新溪水务完成新溪管网项目建设并开始商业运营后,经汕头市城管局事先书面同意达濠市政转让其股权,公司收购达濠市政拥有的新溪水务 0.5%股权(对应出资为 50 万元),转让价款为 50万元。达濠市政最初入股项目公司是因为招标文件和政府方要求其入股以实现风险共担,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实施。施工任务完成后,考虑原合资目的已达到,而达濠市政为专注经营工程施工业务,因此其届时将选择退出项目公司。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汕头新溪项目

(1) 达濠市政已经通过公司的施工招标流程中标了公司的募投项目“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 2016 年 9 月 9 日,达濠市政与公司签订了 LTHB-JS-201601《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达濠市政承包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承包范围为按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施工 图纸及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应含的工作内容。合同暂定总价 11,283.69 万元,合同结算总价以汕头市政府指定财审部门核定本项目的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费用下浮 7%(中标下浮率)作为合同结算总价。

汕头新溪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确认的达濠市政应付账款贷方发生额为 15,569,000.59 元,向达濠市政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如下:

(2)2017 年 1 月 11 日,汕头市城管局与新溪水务签订了《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其项目的建设采用施工总承包的形式进行。项目施工单位须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中标联合体成员达濠市政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在投标文件中附上了有关资质、业绩、能力等的证明并在评标阶段通过评审,新溪水务可将相应的厂外管网施工总承包任务直接委托给达濠市政。之后,新溪水务和达濠市政会进一步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予以明确。

上述关联施工采购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及影响

本次交易充分发挥公司投融资、建设、运营方面资源优势,结合达濠市政多年来在市政及基础设施施工经验,有利于公司业务区域的纵深发展,促进上市可持续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联合体协议书签订后,公司将与达濠市政、非关联方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并以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为牵头人,参与汕头市金平区鮀济河(桑浦山~牛田洋段)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月浦主排渠等四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服务项目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的投标,投标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投标失败将不会对公司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投标成功,根据双方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项目中相应任务,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必要的程序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7-010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2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临时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7年5月8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 话:0754-89650738

传 真:0754-89650738

邮 编:515000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