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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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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74版)

附表二:金新农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附表三: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7-029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变更的原因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该规定自2016年5月1日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原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 税在“管理费用”项目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原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只是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对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无影响。本报告期公司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之外,其他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变更

1、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及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办公大楼即将建成使用及后续其他在建工程的完工,公司拥有的房屋建筑物较之过去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来的折旧年限一定程度上已不能合理反映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使用状况,为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客观、更准确,公允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调整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2、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变更的内容

本次变更的为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及年折旧率,变更前后情况如下表:

4、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年折旧率主要是针对公司研发中心及总部办公大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残值率变更

1、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或者有关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近两年公司通过参股、收购、自建等方式加大了对下游养殖业的战略布局,扩张养殖产能,生猪养殖已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为更好的反映公司种猪、基础猪等生产性生物性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残值率状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考同行业情况,公司拟对该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类别、残值率进行调整。

2、变更时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3、变更的内容

本次变更的为生产性生物资产的类别及残值率,变更前后具体情况如下表:

4、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且不会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业务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增值税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是为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房屋、建筑物及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7-030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四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

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鉴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总量的30%共计408.54万份将由公司全部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授予情况简述

1、2012年1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会议之后,公司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2013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草案及修订部分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3年1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4、2013年1月28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3年2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3年2月5日(星期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13年2月27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283万份股票期权(不含预留的8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4,100万股的9.10%;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91人,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1.62元。

7、2013年8月15日,公司在完成2012年度利润分配后,董事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基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形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根据调整后的结果,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1,175万份(含预留股票期权8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股本总额14,100万股的8.33%;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7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95万份(不含预留股票期权80万份),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1.32元。

8、201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取消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80万份。

9、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一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未达到第一次行权条件等情形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75人调整为151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704.8万份。

10、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基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实施、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情形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1、2015年3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以及第二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未达到第二次行权条件等情形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对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根据调整后的结果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7人调整为113人,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906.84万份。

12、2015年10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不具备激励资格,对该部分激励对象所涉及股票期权数量89.76万份将予以注销,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原113人调整为102人,已授予未行权的首次股票期权数量由原906.84万份调整为817.08万份。同时,因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96元调整为4.86元。

13、2016年4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获授期权即获授总量的30%共计408.54万份由公司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为408.54万份。

14、2016年5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相应由4.86元调整为4.71元。

二、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

2013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等。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激励计划在2013-2016连续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1)以201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较2011年增长率不低于125%;(2)公司2016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9.5%。上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度指标值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上述行权条件均满足,激励对象方可行权。若单个业绩指标不达标,则当期应生效的股票期权不生效。如果期权在当年不能生效,未生效的期权不可递延到下一年,按作废处理。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实际完成情况为:(1)2016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9,944,426.94元,比201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3,227,279.39元增长144.13%,增长率高于125%;(2)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15%,低于9.5%。公司2016年度上述业绩指标有一项未达到考核指标。因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没有达到。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第四个行权期获授的可行权数量即获授总量的30%共计408.54万份由公司注销,至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股票期权将全部注销,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事项;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事项;

3、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7-031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标的资产2016年度业绩

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深圳市盈华讯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华讯方”)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向蔡长兴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05号)核准,本公司向蔡长兴发行30,126,087 股股份、向蔡亚玲发行2,317,391股股份、向深圳市众富盈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634,782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盈华讯方合计80%的股权,并发行35,895,459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盈华讯方80%的股权于2015年11月27日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新增股份于2015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业绩承诺

(一)业绩承诺利润数

2015年5月21日,公司与交易对方蔡长兴、蔡亚玲、深圳市众富盈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富盈邦合伙企业”)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蔡长兴、蔡亚玲及众富盈邦合伙企业作为业绩补偿承诺方承诺,盈华讯方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2015-2017年度简称“考核期”或“业绩承诺期”)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100万元、5,000万元和6,000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二)业绩补偿期间

本次交易之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即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若交割日推迟至2015年12月31日以后,则业绩承诺考核期间、业绩承诺净利润等将由交易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2015年12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本次交易已于2015年度内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本次交易中盈利承诺期为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

(三)业绩差异的确定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对深圳市盈华讯方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552号),盈华讯方2016年度实现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919.38万元,与交易对方蔡长兴、蔡亚玲及众富盈邦合伙企业承诺的5,000.00万元相比少80.6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98.39%。交易对方蔡长兴、蔡亚玲及众富盈邦合伙企业关于盈华讯方2016年度的业绩承诺未能实现。

三、未完成利润承诺的说明

盈华讯方业绩未达预期主要是因为:

1、盈华讯方传统互联网PC端业务往移动互联网转移,造成计费主营业务增幅趋势减缓,在市场变化中处于调整期;2、根据公司五年发展战略,盈华讯方2016年大力发展新业务,孵化第二主业,这些业务还处在播种期,预计2017年进入业务正常发展期。

四、业绩补偿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等的规定,近期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就业绩承诺履行事项,进行专项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7-03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6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 2017年5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9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审议《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议案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议案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6:审议《2016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7:审议《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作《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1、议案3-7已经公司 2017年 4 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7已经公司2017 年4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7年 4月29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7年5月25日下午4:00送达)。

2、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2017年5月25日下午4:00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卫兵 冯青霞

电 话:0755-27166108 传 真:0755-27166396

邮箱:jxntech@163.com

5、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48

2、投票简称:金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除以下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外,本委托书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受托人关于会议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7-033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7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2016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7年5月4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网址: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俊海先生,独立董事李斌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翟卫兵先生,财务总监刘阳先生,以及证券部、财务中心相关人员。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