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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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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32 公司简称:金鹰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傅国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凌洪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凌洪章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傅国定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08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2日以书面通知形式下发到全体董事,会议按期于2017年4月28日在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傅国定董事长主持,会议就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形式,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9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3日

至2017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于公司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4:00)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涌

联系电话(传真):0580-8020228

通讯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

邮政编码:316051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10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中一笔1000万股低于预警线价格,并已追加补充质押,整体不存在平仓实质性风险。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被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2016年8月8日,金鹰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详见公司发布的编号为临2016-024号公告),近期公司股价连续下跌,2017年4月27日,最低跌至该笔质押的平仓线附近,鉴于此,金鹰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1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4月28日。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鹰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70,952,2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7%;其中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28,966,6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5.44%,占公司总股本的35.36%。

3、此次补充质押完成后,有效降低了上述该笔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平仓风险,该笔质押的到期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8月8日,金鹰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其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4、公司控股股东金鹰集团质押公司股票总体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考虑到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不可预测性,若未来公司继续下跌,金鹰集团将及时采取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物或提前还款等措施解决,保持其股权稳定性。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