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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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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08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通知。会议于 2017年4月28日上午9: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东莞市瀛通电线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其中3名董事现场参加会议,董事黄晖、董事邱武、董事廖敏、独立董事孔英、独立董事谢峰、独立董事李晓东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黄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孔英先生、谢峰先生、李晓东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营业收入:60,567.59万元,营业利润:11,442.25万元,净利润:10,415.46万元,资产合计:68,650.41万元,负债合计:12,428.9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6,221.4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公司2016年财务决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在总结和分析2016年经营情况,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综合考虑2017年宏观经济影响和公司的接单及生产能力,预计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000万元,净利润8,115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公司2017年财务预算方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反映2016年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4,154,561.58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10,511,026.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0,368,533.64元,扣除对2015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27,605,520.00,截至2016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406,406,548.63元。

根据公司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22,69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61,349,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不计提激励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5.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324.78万元(天健审[2017]3-5),比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100.91万元,减少了28.82%。根据《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不符合计提中长期激励基金条件。

经中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小组讨论决定,本年度不计提中长期激励基金。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7、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登载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审【2017】3-6号《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3,0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于2017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9,201.84万股增加至12,269.84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01.8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2,269.84万元。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额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相应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现公司已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黄晖先生代表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现公司已设立专用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分别为:

(1)、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23899991010003023227,专户余额为 61,183,1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2)、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23899991010003023303,专户余额为118,554,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818040129200092125,专户余额为99,910,6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72971757806,专户余额为70,987,9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5)、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111501013600373757,专户余额为10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5日出具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11号),截至2017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013,568.14元。现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13,568.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置换经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后正式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黄晖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黄晖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16、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09:30在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二○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09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2,69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61,349,200.00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合并报表反映2016年实现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4,154,561.58元,扣除提取盈余公积10,511,026.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0,368,533.64元,扣除对2015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27,605,520.00,截至2016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406,406,548.63元。

根据公司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122,69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61,349,2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 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10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为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11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068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23.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63.56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7,859.4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2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存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须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4月28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23899991010003023227,专户余额为 61,183,1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2)、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423899991010003023303,专户余额为118,554,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便携数码耳机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818040129200092125,专户余额为99,910,6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便携数码数据传输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4)、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572971757806,专户余额为70,987,9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便携数码通讯线材技改及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5)、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户名: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账号:8111501013600373757,专户余额为10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朱鹏、屠正锋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之间确定)的,甲方和乙方应在付款后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四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12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瀛通通讯”)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40,013,568.14元人民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068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23.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63.56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7,859.4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28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7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013,568.14元。现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13,568.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五个项目: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开始建设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017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13,568.14元。

上述置换经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后正式实施。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13,568.1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13,568.1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0,013,568.14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5日出具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11号),认为:瀛通通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瀛通通讯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瀛通通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瀛通通讯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瀛通通讯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瀛通通讯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证券同意瀛通通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3-411号《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13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通通讯”或“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3,068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2,923.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5,063.56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7,859.44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28 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瀛通通讯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瀛通通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瀛通通讯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14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2、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黄晖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湖北瀛通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湖北瀛通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湖北瀛通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7-015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通知。会议于 2017年4月28日下午16:30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湖北瀛通电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其中监事吴春来和监事黄金台现场参加会议,监事苏吉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吉生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公司营业收入:60,567.59万元,营业利润:11,442.25万元,净利润:10,415.46万元,资产合计:68,650.41万元,负债合计:12,428.9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6,221.4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在总结和分析2016年经营情况,以经审计的2016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综合考虑2017年宏观经济影响和公司的接单及生产能力,预计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000万元,净利润8,115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7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不计提激励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10,415.4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324.78万元(天健审[2017]3-5),比2015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100.91万元,减少了28.82%。根据《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基金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公司不符合计提中长期激励基金条件。

经中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小组讨论决定,本年度不计提中长期激励基金。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健审【2017】3-6号《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出具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同意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5日出具的《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3-411号),截至2017年4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0,013,568.14元。现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0,013,568.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如下:(单位为:人民币元)

上述置换经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后正式实施。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013,568.1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0,013,568.14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黄晖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监事会认为: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下转6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