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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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17-05-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弘高创意 公告编号:2017-03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17年05月03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弘高”,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50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自2017年05月02日停牌一天,自2017年05月03日复牌后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三)条的要求,审计机构需就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否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股票需待审计机构发表明确结论性意见后申请复牌。

2、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公司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弘高”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504。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自2017年 05月03日。

5、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退市风险的主要原因

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2.1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股票将于2017年5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董事会拟启动相关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2016年度会计数据的重新梳理、各类证据的补充完整、加大询证函的回函率、补充完善各类项目资料、重新梳理公司的内控及各项流程以及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或重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16年年报进行审计等),加强财务部门的团队建设,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的能力,积极、有效和稳妥地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后果。

四、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

如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接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王慧龙

联系电话:010-57963201

E-mail:hgcy002504@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弘高大厦

邮政编码:100012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5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