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5-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1】号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3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49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19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03年12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49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19日正式生效。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3月1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成员情况

2、监事会成员

3、经理层成员

4、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三)内部组织结构及员工情况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2014年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养老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委托资产托管处、境外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风险管理处、技术保障处、营运中心、市场营销处、内控监管处、账户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14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3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349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中心: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38)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3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4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45)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7)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48)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5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8)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6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6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4)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6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6)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67)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8)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9)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0)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73)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7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场内销售机构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有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与本基金有关的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四、基金的名称

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尽可能保证基金财产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过银行存款的收益水平。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对象主要包括: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小于397天(含397天)的短期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目前的投资对象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短期债券、中央银行票据、回购协议等,待获得监管部门的同意或许可后,本基金也将投资于大额存单、银行承兑汇票、经银行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工具。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宏观经济形势及前景、有关政策趋向对证券市场的影响等;

3、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利率走势、通货膨胀预期等;

4、类别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

(二)投资程序

本基金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1、研究发展部、固定收益部提交有关宏观经济分析、投资策略、债券分析等各类报告和投资建议,为投资运作提供决策支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宏观经济形势、利率走势、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走势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等重大决策;

3、基金经理在遵守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的前提下,拟定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

5、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在授权范围内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交易管理部执行;

6、金融工程部定期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绩效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意见;

7、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对上述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合理的调整。

(三)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利率预期策略

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短期资金供给等因素的分析,形成对利率走势的判断,并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

2、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对市场利率走势的判断,结合各品种之间流动性、收益性及风险情况,确定组合的资产配置,在保证组合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前提下尽量提升组合的收益。

3、无风险套利策略

由于市场分割,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短期利率在一定时间可能存在定价偏离,同时在一定时间内市场中也可能出现跨品种、跨期限套利机会。本基金将在充分论证套利的可行性基础上谨慎参与。

4、现金流预算管理策略

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在投资组合的构建中,采取合理的期限和权重配置对现金流进行预算管理,以满足基金运作的要求。同时在一部分资金管理上,将采用滚动投资策略,以提高基金财产的流动性。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于2017年4月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摘自2016年四季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不存在超过120天的情况。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存在超过240天的情况。

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下转69版)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