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7-34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于2017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刊登在2017年4月1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会议事项提示性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7年5月4日下午15:00~2017年5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薪酬方案》;
8、《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1)补选石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中的监事候选人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届时请各位股东听取《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上第八项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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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号码:0371-55139520/010-66237897
传真号码:0371-55139521/010-66237715
电子邮箱:zhidugufen@genimous.com
联系人:王科芳 薛俊霞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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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6
2、投票简称:智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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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提案8,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