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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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

2017-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查明,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湘江投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湘江投资作为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宇新材”) 原持股5%以上股东,于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1日期间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红宇新材股票1,178,480股,减持比例0.6486%,减持金额34,432,414.3元,直接持股比例由5.6775%变为5.0289%。湘江投资未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的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湘江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本所重申: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诚信为本、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4月26日

关于2017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5月4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176”,证券简称“贴债1720”,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7年8月1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二日

关于支付2016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等

十一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6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2015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2016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2016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2016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2016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2016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2016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2016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2016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将于2017年5月16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大连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468”,证券简称为“大连1604”,是2016年11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4%,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7元。

二、2016年大连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7472”,证券简称为“大连16Z4”,是2016年11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2%,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元。

三、2015年黑龙江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695”,证券简称为“龙江1508”,是2015年11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35元。

四、2016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950”,证券简称为“宁波1601”,是2016年5月1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6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61元。

五、2016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951”,证券简称为“宁波1602”,是2016年5月16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78元。

六、2016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952”,证券简称为“宁波1603”,是2016年5月16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02元。

七、2016年宁波市政府一般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953”,证券简称为“宁波1604”,是2016年5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0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545元。

八、2016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954”,证券简称为“宁波16Z1”,是2016年5月1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56%,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56元。

九、2016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二期)证券代码为“109955”,证券简称为“宁波16Z2”,是2016年5月16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7%,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7元。

十、2016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956”,证券简称为“宁波16Z3”,是2016年5月16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1%,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91元。

十一、2016年宁波市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证券代码为“109957”,证券简称为“宁波16Z4”,是2016年5月16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5%,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75元。

十二、本所从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5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十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5月16日除息交易。

十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