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年报及2017年一季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79 证券简称:人福医药 编号:临2017-055号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6年年报及2017年一季报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人福医药”或“公司”)于2017年5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2016年年报及2017年一季报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0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披露如下: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以下简称《医药制造业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年报和2017年一季报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业务模式相关
1.年报披露,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31亿元,毛利率36.79%,按药品类别进行业务分项披露。请公司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七条、《医药制造业指引》第八条等规定,补充披露:(1)结合医药商业、医药制造业等行业分类,补充说明公司主要业务模式,分行业列示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变动情况;(2)针对医药制造业业务,请根据产品主要治疗领域,分项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增减情况,并进行同行业对比。
二、制剂出口业务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制剂出口业务,并收购美国Epic Pharma及附属企业等。
2.年报披露,宜昌人福固体制剂车间获得美国相关公司订单,于2016年底向美国销售OTC片剂仿制药,该车间于2017年1月获得美国FDA认证通过。请公司补充披露相关车间固定资产投入,所取得的资质证照,主要出口品种,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制剂出口收入、利润和新订单签订具体情况等。
3.年报披露,2016年武汉普克和美国普克实现销售收入2.40亿元,制剂出口业务进一步降低亏损。请公司补充披露:(1)武汉普克和美国普克股权关系,相关资本投入,取得的资质证照,主要出口品种,业务模式等;(2)结合其收入、成本结构、期间费用等的变化,量化说明武汉普克和美国普克亏损降低的原因。
4. 年报披露,2016年5月底公司以5.5亿美元收购美国Epic Pharma及附属企业,产生商誉27.76亿元,并购费用8679万元。2016年6-12月,Epic Pharma实现收入4.41亿元,净利润1.55亿元,且存在羟考酮缓释片专利诉讼。请公司补充披露:(1)Epic Pharma及附属企业主要产品信息,包括销售模式、市场竞争格局、自身竞争优势、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情况等;(2)公司大幅溢价收购Epic Pharma及附属企业的主要考虑,是否对相关资产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及依据,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3)上述专利诉讼情况及其影响,是否如前期市场预期于报告期内取得进展。
三、医疗服务业务相关
5.年报披露,2016年公司加强医药工业和商业子公司在产品分销配送、医院开发方面的深度合作,加快推进公立医院合作项目,同时辅以月子中心、中医养生等衍生业务。在建工程列示钟祥市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老河口第一医院项目、宜昌妇幼新院区项目、黄石人福医院新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等多个医院建设项目。请补充披露:(1)列示公司公立医院合作项目协议签订时间、合作模式、权利义务约定、进展情况,以及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商业子公司是否与上述医院合作并销售产品,如是,请披露相关交易规模,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四、其他信息披露问题
6.年报披露,2016年公司向相关医院支付约3亿元保证金,以获得药品集中配送权,并将上述资金计入长期应收款。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交易发生的背景和原因,是否与前述医疗服务业务相关,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商业惯例,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并请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披露,2016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9.6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67亿元,2017年一季度末进一步增加到15.4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9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同步对年报作相应修订,同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目前公司正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准备回复工作,将尽快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内容进行落实,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