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8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5 月 4 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10号),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2017 年 5 月 3 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于 2017 年 4月 28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我部关注到,当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司董事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调查主因是公司 2015 年与国信证券签署的“股权收益权互换协议”,相关部门认定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真实情形。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 公司被立案调查属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请说明未在收到《调查通知书》的下一交易日披露相关事项的原因;
2. 请说明公司董事长接受采访及相关言论是否属实;
3. 请说明在获悉被立案调查后、公告披露前,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并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请你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问询函》所提问题,公司将积极按照上交所的要求落实相关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