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7-06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2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5月4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向志鹏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该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8,89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418,859,984元增加至2,427,749,984元,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8,859,984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7,749,984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原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18,859,98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27,749,98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上述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已获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内容请详见《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62号)。
本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四日
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参加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审议了会议所拟定的各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有关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章程》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修改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
张忠继 宋德亮 乔贇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61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5月2日以电话、传真及网络通讯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7年5月4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大石坝东原中心7号楼3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卓敏女士主持。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8,89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418,859,984元增加至2,427,749,984元,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8,859,984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7,749,984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原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18,859,98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27,749,98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上述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已获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内容请详见《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7-062号)。
本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2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授予日为2017年3月20日,拟以3.44元/股的价格授予7名激励对象889万股限制性股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上述授予价格由3.44元/股调整为3.34元/股。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人数为7人,授予股数为889万股。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拟增加公司注册资本8,890,0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2,418,859,984元增加至2,427,749,984元,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18,859,984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27,749,984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应就修改本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原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18,859,98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修改为: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2,427,749,98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并修改《章程》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修改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上述增加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已获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四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