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7-03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5月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4日中午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7年3月1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9次工作会议有条件通过。鉴于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且后续实施尚需一定时间,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延长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至2018年5月19日。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任凯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拟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有效期至2018年5月19日。
会议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任凯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有效期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两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述两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2)。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7-03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5月20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的决议(简称“发行决议”)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各项事宜(简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于2017年5月19日到期。
2017年3月1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委2017年第9次工作会议有条件通过。鉴于公司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且后续实施尚需一定时间,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已于2017年5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发行决议和授权事项的有效期延至2018年5月19日,除此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上述延长发行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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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8.37%股份的股东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2017年5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两个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发布的临2017-031号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及2017年5月4日公告的股东大会延期外,于2017年4月2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长电科技总部第一会议室(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东路99号9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
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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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0经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经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13经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0日、2017年5月5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以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9、12、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授权委托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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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