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23版)
通过上述因素的综合分析,结合公司研究开发的定量模型工具,判断市场时机,进行积极的资产配置,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
此外,本基金还将利用基金管理人在长期投资管理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根据市场突发事件、市场非有效例外效应等所形成的市场波动做战术性资产配置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决策是: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深入分析作为新兴生产力代表的新锐产业的内外部环境条件、政策导向、科技进步等各个方面对其发展的综合影响,以及新锐产业各子行业所处的阶段特征、竞争格局和商业前景,并结合股票基本面指标分析,识别经济长期发展过程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锐产业及相关上市公司,充分挖掘与新锐产业相关的投资主题下的优质股票。
(1)新锐产业的涵义和范畴
新锐产业之新锐具有“新兴”与“锐意进取”之双重涵义。新锐产业包括新兴产业和锐进型产业。
新兴产业是指以新科研成果、新技术、新商业模式或社会发展新需求的产生及应用为基础,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引领带动作用的新型产业,主要包括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信息产业、生物医药、生物育种、国防军工、新材料、高端制造、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等。
锐进型产业是指符合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方向、受益于内生增长动力或对社会进步变革产生重要影响的,具有强劲竞争力和高速增长前景的行业群体。本基金主要根据财务指标筛选锐进型产业,选择预期未来两年净利润累计增长率达到同期实际GDP累计增长率2倍以上的行业作为锐进型产业的备选行业。其中行业分类标准参考申万二级行业分类,计算行业财务指标时对覆盖该行业流通市值合计占比70%以上的股票群体进行统计。
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由于特定的社会需求以及当时的政策导向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新锐产业的构成表现出动态调整的特征;在不同的地区,由于各产业生产率上升速率不同,技术发展状况和应用程度不同,新锐产业的构成也会表现出区域差异。本基金将持续跟踪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等,评估各行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高度关注具备良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溢出效应,预期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保持高增长的行业或企业,动态调整新锐产业的构成。
(2)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新锐产业中的各子行业,以分享新锐产业的成长收益。
实施新锐产业的行业配置策略主要从以下三点出发:
一是分析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背景下社会意识(可持续发展观等)、经济基础、科技进步、消费升级与产业政策等各个方面对新锐产业发展的综合影响。社会意识方面,主要是对新锐产业的需求变化趋势产生深远和持续影响的社会观念如可持续发展观等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其对新锐产业各子行业的支持程度。经济基础方面,主要是分析经济结构转型对新锐行业的影响,研判宏观经济态势和微观经济态势对新锐产业未来发展和增长速度的影响程度。科技进步方面,主要是关注新锐产业的技术周期变化。消费升级与产业政策方面,研判新锐产业各子行业在消费能力提升以及产业政策动向下的受益顺序和受益程度。
二是研究新锐产业各子行业发展所处的阶段特征和商业前景。通常每个行业都要经历一个由成长到衰退的发展演变过程,称之为行业的生命周期,包括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不同的子行业的成长性不同,未来发展的受益顺序和产业链各环节竞争格局不同,需要区别对待。在综合考虑行业所处周期、预期年均复合增长率、国内技术发展水平以及政策扶持力度等因素的基础上,重点配置行业景气度较高、发展前景良好,技术基本成熟以及政策性推动敏感性较高的子行业。
三是考虑新锐产业各子行业股票群体的流动性、整体估值水平和动量等因素。
本基金基于行业研究小组的研究成果,通过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和科技进步等影响因素,研究新锐产业各自行业发展特点及商业前景,并结合股票群体的流动性、整体估值水平和动量因素,比较不同子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行业配置方案。
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新锐产业中的优质企业。
(3)股票组合构建策略
对新锐产业各公司在所属行业的竞争优势进行细致分析(包括技术变迁路径与核心技术、技术制式与商业模式、市场策略与需求融合、人力资源等诸多方面),结合股票基本面指标分析(包括成长性指标、估值水平等),精选优质上市公司股票。
股票基本面研究主要包括公司的成长性评估和投资价值评估。成长性评估主要综合考虑定性因素如相关领域的新技术、新研发成果、新生产模式、新商业模式、核心竞争力、业绩驱动因素等和定量因素如市场需求、产品占有率等的市场容量指标,主营业务收入、EBITDA、净利润等的预期增长率指标,公司营运指标(如固定资产周转率等)以及经营杠杆指标(如权益乘数等)等,对公司的成长性和盈利的持续增长前景进行综合评价。投资价值评估是根据一系列历史和预期的财务指标,结合定性考虑,分析公司盈利稳固性,判断相对投资价值,主要指标包括:EV/EBIDTA、EV/Sales、P/E、P/B、P/RNAV、股息率、ROE、经营利润率和净利润率等。分析师将根据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指标进行估值。
根据公司基本面考量结果,本基金将精选新锐行业中具有较好的盈利增长前景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结合行业配置策略,构建股票组合。
在股票组合构建与调整过程中,本基金将运用风险绩效评估及归因分析方法,控制组合风险。
3、 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通过利率预测分析、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债券信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等策略配置债券资产,力求在保证债券资产总体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稳定收益。
(1)利率预测分析
准确预测未来利率走势能为债券投资带来超额收益。当预期利率下调时,适当加大组合中长久期债券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组合获取价差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少长久期债券的投资,降低债券组合的久期,以控制利率风险。
(2)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
收益率曲线会随着时间、市场情况、市场主体的预期变化而改变。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债券组合内部品种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
(3)债券信用分析
通过对债券的发行者、流动性、所处行业等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准确评价债券的违约概率,提早预测债券评级的改变,捕捉价格优势或套利机会。
(4)收益率利差分析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之间、不同市场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投资策略,选择适当品种,获取投资收益。
4、 权证投资
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投资,争取获得较高的回报。权证投资策略主要为: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作为权证投资的价值基准,并根据权证标的股票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结合权证理论价值进行权证趋势投资。
5、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套期保值实质上是利用股指期货多空双向和杠杆放大的交易功能,改变投资组合的beta,以达到适度增强收益或控制风险的目的。为此,套期保值策略分为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保值策略是指基于股市将要上涨的预期或建仓要求,需要在未来买入现货股票,为了控制股票买入成本而预先买入股指期货合约的操作;空头套期保值是指卖出期货合约来对冲股市系统性风险,控制与回避持有股票的风险的操作。
基金管理人依据对股市未来趋势的研判、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目标以及投资组合的构成,决定是否对现有股票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采用何种套期保值策略。
在构建套期保值组合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股票组合的结构分析,分离组合的系统性风险(beta)及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关注股票组合beta值的易变性以及股指期货与指数之间基差波动对套期保值策略的干扰,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与量化建模,确立最优套保比率。
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不断精细和不断修正套保策略,动态管理套期保值组合。主要工作包括,基于合理的保证金管理策略严格进行保证金管理;对投资组合beta系数的实时监控,全程评估套期保值的效果和基差风险,当组合beta值超过事先设定的beta容忍度时,需要对套期保值组合进行及时调整;进行股指期货合约的提前平仓或展期决策管理。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0%×沪深300指数+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由于沪深300指数是反映沪深两市A股综合表现的跨市场成份指数,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两者均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因此,本基金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选取中证综合债券指数作为债券投资部分的比较基准。此外,本基金还按照预期的大类资产平均配置比例设置了业绩比较基准的权重。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3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6年4季度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无。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无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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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3月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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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合理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6年11月4日公布的《大成新锐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6年2期)》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2.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3.根据最新资料,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4.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
5.根据最新数据,更新了“九、基金业绩”部分。
6.根据最新公告,更新了“二十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7.根据最新情况,更新了“二十二、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