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股票简称:海南航空、海航B股 编号:临2017-029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5日、12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报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或“发行人”)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及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的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行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的公告》(编号:临2016-084)。
2017年5月5日,祥鹏航空完成了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额到账。本期中期票据起息日为2017年5月5日,上市流通开始日为2017年5月8日,现将发行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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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中期票据根据祥鹏航空2017年4月收到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223号)发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祥鹏航空自2017年4月17日起2年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有关公司此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