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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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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7-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出现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出现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2) 本基金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3) 其他资产构成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一) A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B级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 A级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B级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本基金建仓期自2011年3月23日至2011年9月22日,建仓期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注册登记机构,由注册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5、不列入基金运作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为0%。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原《信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应日期。

2、 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有关信息。

3、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4、 在“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的“二、基金份额限制”和“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部分,更新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次及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单笔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留份额。

5、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财务数据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6、 在“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该节的内容,数据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

7、 在“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披露了自2016年9月24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