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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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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公告

2017-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7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裁徐文健先生于2017年5月4日及2017年5月5日合计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述相关交易行为已构成短线交易。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徐文健先生最近6个月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2016年12月29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万股,成交均价:6.48元/股,成交金额:194.40万元。

徐文健先生于2017年5月4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股,成交均价:5.98元/股,成交金额11,960.00元;于2017年5月5日买入公司股票8,000股,成交均价5.91元/股,成交金额:47,280.00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构成短线交易。

徐文健先生于2017年5月5日收市后持有公司股票1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51%。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本次短线交易获利情况:(6.48-5.98)×2,000+(6.48-5.91)×8,000=5,560元。公司董事会已收回徐文健先生的上述收益。

公司董事会已向徐文健先生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责成其仔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徐文健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股票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规定,提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