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红志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魏立平先生、龙俊先生、杨艳华女士及独立董事洪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向红女士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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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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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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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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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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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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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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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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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对部分资产进行处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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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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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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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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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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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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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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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职工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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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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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0、11,刘夷先生、宋克均先生作为关联股东予以回避。
2、议案12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议案15,顾琍琍女士、洪波先生及陈珠明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4、议案16,林越先生、李京宁女士将与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的职工监事叶海燕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丁天、叶远迪
(二)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6日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3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4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于同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全体新任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独立董事洪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珠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董事推举施文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已组成,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选举施文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朱红志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确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各委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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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施文义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刘夷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王黎民先生、袁幸福先生、李鹏先生及刘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聘任宋克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京宁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李京宁女士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并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6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施文义: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黎民:男,1968年出生,毕业于加拿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MBA学位)。曾任安博(PROLOGIS)中国高级副总裁、华北区总经理。现担任公司子公司福建东百睿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百瑞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幸福: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在读EMBA。2002年至2009年10月担任深圳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营运部经理、店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7年4月历任银泰百货义乌伊美店店总经理、温州世贸店店总经理、浙中南区副总经理、武林总店店总经理、杭州区总经理、银泰商业集团助理总裁。
李 鹏:男,1963年出生,硕士学位,2002 年至2005 年曾任公司总裁助理,200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裁。
宋克均: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中共党员。历任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代理董秘,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刘 夷:男,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业务管理部经理,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李京宁:女,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法学硕士学位。历任公司法务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201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3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4日以现场方式在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召开,鉴于公司于同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全体新任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5日通知。本次监事会应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人,全体监事推举林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林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6日
附件:
简历
林越:男,1946年出生,清华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福州电线厂厂长、福州市经委主任、香港华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7—037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5月4日在东百大厦1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刘晓鸣女士主持,应到会职工代表53人,实际参会职工代表40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劳动法》、《工会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就选举职工监事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有关规定,经职工代表投票选举,一致同意公司职工叶海燕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6日
附件:
简历
叶海燕:女,1974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