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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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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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董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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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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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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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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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徐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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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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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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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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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邱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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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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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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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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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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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彭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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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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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刘惠
联系人: 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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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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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康宁北街6号楼6楼
法定代表人:李淑慧
客服电话:4000-555-671
联系人:胡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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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钱燕飞
联系人:喻明明
传真:025-66008800-884131
电话:025-66996699-884131
客服电话:9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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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
法定代表人: 王廷富
联系人:孙骏
传真:021-5071 0161
电话:021-5132 71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89.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 陈超
联系人: 江卉
传真:89188000
电话:13141319110
客户服务电话:400 098 8511
网址:list.jr.jd.com/fundlist/1-11-112.htm
9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9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133
客服电话:400888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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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 蓝杰
电话: 021-65370077
传真: 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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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三)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558号外滩金融中心1幢(北区3号楼)6层至10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电话:(021)80262888
传真:(021)80262483
联系人:杨静
(四)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45、4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南证大厦45、46层
负责人:倪俊骥
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62676960
联系人:宣伟华
经办律师:宣伟华、屠勰、孙翀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公司全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 基金的名称:光大保德信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金的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 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对高分红类股票及其他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进行投资,为基金资产获取稳定的当期收益和长期增值。
七、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净资产不少于60%,最高可达基金净资产90%,其余资产除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外,还可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债券、可转债、央行票据、回购、权证等。
八、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混合型投资基金,强调收益的当期实现与资产的长期增值。高分红类股票及其他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是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研究力量,利用公司研究开发的各种数量模型工具,采用科学的投资策略,发现和捕捉市场的机会,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1、总体资产配置策略
(1)基金经理在公司开发的多种数量工具支持下,结合市场中各项分析研究结果,对影响中国证券市场的相关因素进行归纳和总结,以求最大可能地预测未来市场的整体变化方向;
(2)根据对市场变化预测的结果,对各子市场平均收益率进行分析和预测,如股票市场平均股息率、市净率、不同久期的国债收益率等,最终形成投资者的平均收益预期;
(3)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上述研究分析结果,积极灵活地配置各战略资产的投资比例,同时及时跟踪和深度分析国家的各项政策,对可能出现的特别投资机会领先布局。
2、股票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基金经理将通过树状集群评价体系对整体行业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价体系中包括短期因素指标和长期因素指标,这些指标中特别强调行业的盈利模式和盈利程度、盈利的可持续性、行业平均市盈率、市净率、行业处于的生命周期阶段、行业的可替代性、基金经理与市场普遍看法的不一致性等。通过上述分析,形成本基金投资的重点考虑行业。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为投资高分红类股票的基金,高分红类股票为实际或预期现金股息率(税后)大于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的股票。研究团队根据上述总体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结果,利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可投资股票进行初步选择,形成本基金投资的备选股票池。备选股票池中的股票必须是高分红或具有投资价值的股票,以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短期收益与长期增值的目标。
入选股票必须满足以下至少1个指标的个股,其中满足第一个条件的个股不少于所有备选股票的80%:
?实际或预期现金股息率(税后)大于当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投资团队在公司模型支持下认为具有特别投资价值的股票。
预期现金股息率将采用以下步骤确定:
①对备选股票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对其盈利质量进行评估,在其财务状况健康的前提下对利润分配等历史信息进行归纳,了解该公司的利润分配倾向和历史现金分红比例,并以此作为预测该公司未来分红的基础;
②对备选股票的未来盈利水平、扩张投资计划、现金流变化以及管理层分红意愿等多项内容进行分析,预测公司未来的每股收益和现金分红,确定其预期现金股息收益率;
③对于那些没有或较少分红的股票我们也会进一步分析其盈利模式和增长潜力。对那些增长稳定、并可能进行高分红的股票进行股息率预测,并选入备选股票池。
在上述备选股票池建立完成后,基金经理通过数量模型的支持和公司基本面研究,对备选股票的价值进行进一步分析和研究:
①根据资本市场状况和公司/行业板块的未来发展前景,获取市场对备选股票价值判断的情报;
②对备选股票在市场中的各项分析研究结果进行归纳和总结,应用P/E、P/B、PEG和现金流折现等多种评估工具对股票进行估值分析;
③对积极参与中国金融市场改革和创新的备选股票进行分析,重点关注那些具有良好现金收益的个股,如:股权分置改革中具备较好补偿方案的股票,以较大现金补偿的股票,采用合理的回购价格进行回购的股票等。
通过上述的工作,基金经理将在备选股票库中最终选定估值合理、公司持续性发展可以保证其长期分红趋势的股票进行投资,并构建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采用利率预期调整方法作为本基金进行国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可转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的核心策略。通过宏观经济方面自上而下的分析及债券市场方面自下而上的分析,把握市场利率水平的运行态势,并作为债券组合久期选择的主要依据。
在利率预期调整方法的基础上,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备选投资品种的收益率、流动性、信用度等因素的分析评估,并灵活地采用收益率曲线方法、市场和品种选择方法等以组建一个有效的固定收益类证券组合。
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基金经理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基金的申购赎回状况,将部分资产投资于央行票据、正、逆回购等短期货币市场工具或保留为现金。同时基金经理将通过适时的投资于回购(逆回购)等资产调控工具,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
另外,本基金被动持有股权分置改革而发行的权证外,也将根据基金管理人对权证价值的判断,在进行充分风险控制和遵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适当投资于权证,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收益,减少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对上述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构建流程进行非实质性的调整,此类变更不需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九、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业绩比较基准=75%×上证红利指数+20%×中证全债指数+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十、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主动操作的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科学的风险管理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财产的安全和增值。
十一、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如下: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可转债。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二) 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06年3月24日至2006年9月23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十三、 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式、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市场和基金发展情况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及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认购费
本基金的认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记入基金资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设立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本基金的面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认购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
2、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不记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等各项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
3、赎回费
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及注册登记费后,余额部分全部归入基金资产,归入基金资产的赎回费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本基金赎回费率设置如下表所示:
■
注:赎回费的计算中1年指365个公历日。
4、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申请办理该项业务的基金投资者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 转出金额: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2)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1+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各基金在转换过程中转出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或转入基金申购费用为固定费用时,则该基金计算补差费率时的转出基金的原申购费率或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视为0;
基金在完成转换后不连续计算持有期;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为基金转换当日转出金额对应得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
具体赎回费费率以及各基金申购费率差请参照相应的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
3) 转入金额与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5、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最迟于新费率开始实施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网站上予以公告。如果调高申购或赎回费率,则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三)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诉讼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十三)基金转换”和“(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中“销售机构”等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6.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并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的数据更新至2016年12月31日。
7. 将“十、基金的业绩”数据更新至2016年12月31日。
8. 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9. 更新“二十二、其它应披露事项”的内容,对2016年9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期间公司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6日
(上接1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