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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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7-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26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 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文贵先生、吴志旗先生、郑康女士、陶智先生、王磊先生、胡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瑛女士、马洁先生、李大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简历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5月8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二、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点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5月 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8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文贵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59年生,EMBA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工程总承包公司物资部经理,副总经理,中建三局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吴文贵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志旗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4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建筑施工总部经营部部长,副总经理,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吴志旗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郑康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62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建筑施工承包经营总部副总会计师,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200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郑康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陶智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7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新疆邮电实业总公司信息开发公司经理、新疆邮电实业总公司可视图文公司经理、新疆公众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1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陶智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磊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1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销售总公司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总经理;2011年12月至今任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副总裁。王磊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胡波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0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新疆汇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副经理,新疆新水股份公司项目经理,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塔尕克建设项目部副经理,新疆新华木扎提河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经理。胡波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瑛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新新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办借调业务人员,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所长;2002年1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兼任新疆众和、天顺股份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朱瑛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马洁先生:中国国籍,男,回族,无国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2年3月,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新疆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副主任,新疆财经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处长,研究生处处长,MBA教育中心主任、院长,兼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咨询业联合会会长,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现任新疆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教授;2006年8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兼任新疆北新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马洁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李大明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7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部负责人;兼任全国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协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特变电工、天山股份、城建集团等多家单位常年法律顾问;2006年9月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兼任美克家居、宏邦节水独立董事。李大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27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 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会议的内容、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到期,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曾红华先生、王伟先生、李菊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体简历见附件),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票的方式审议。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5月8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红华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67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团委书记,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团委书记、改革办公室主任,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3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红华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男,汉族,1971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建八局青岛公司材料员,青岛高科园中建混凝土中心经理,山东建泽青岛公司经理,山东建泽董事、党委委员、总经理,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建泽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中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王伟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李菊艳女士:中国国籍,女,汉族,1971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师。曾任新疆钢铁公司 技术员、劳资科科员、副经理,新疆辉煌装饰公司市场部副主任,新疆建工装饰公司经营部部长,新疆西部建设粉煤灰车间副主任,新疆西部建设预拌混凝土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党总支副书记,西部卓越建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综合业务部部长,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党总支书记、总法律顾问。现任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菊艳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2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利益,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19号)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4日-2017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4日15:00-2017年5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文贵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名,代表股份 567,150,9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94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567,140,0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943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1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1%。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5名,代表股份38,567,3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63%。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567,140,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5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567,140,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5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7,140,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5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67,140,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5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67,140,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5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13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3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542,003,089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7,140,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5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7,140,0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5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向中建财务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556,4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8,556,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528,583,616股)回避本议案表决。

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除关联股东外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云栋、薛玉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8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17—029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于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一号会议室召开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定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5:00-2017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议案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即将届满到期,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文贵先生、吴志旗先生、郑康女士、陶智先生、王磊先生、胡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瑛女士、马洁先生、李大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5月8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选举非独立董事

1.01董事候选人吴文贵

1. 02董事候选人吴志旗

1. 03董事候选人郑康

1.04董事候选人陶智

1. 05董事候选人王磊

1. 06董事候选人胡波

2.选举独立董事

2.01董事候选人朱瑛

2.02董事候选人马洁

2.03董事候选人李大明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到期,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曾红华先生、王伟先生、李菊艳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监事候选人曾红华

3.02监事候选人王伟

3.03监事候选人李菊艳

2.议案1、2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 网络投票的程序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302,投票简称: “西部投票”

议案设置: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1)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监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年5月23日、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登记地点

(1)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22楼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资料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3.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志伟

电话:028-83332761

传真:028-83332761

邮编:610017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请在相关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