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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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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5-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9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相关当事人的承诺事项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日播控股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实际控制人王卫东及曲江亭夫妇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王卫东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还做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征、林亮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股东王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主要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25%,且减持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征、林亮承诺

若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减持公司股票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并在减持公司股票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稳定,公司制定了《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年内,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将启动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满足上述启动条件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公司承诺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

(四)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赔偿等措施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如因海通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通力律师事务所承诺:“若因本所为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有证据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情形除外。”

(五)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该等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公司滚存利润按排、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三)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采取的利润分配方式中必须含有现金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服装产品作为可选消费品,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由于中高端女装的需求弹性比一般女装更大,因此其波动也更为明显。目前,公司的服装产品主要面向国内市场销售,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物价上涨等经济形势发生的变化可能促使人们减少服装消费,从而导致公司销量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行业竞争和产品替代风险

一方面,我国服装行业作为传统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品牌数量较多,行业竞争比较激烈,主要体现在品牌、营销渠道、设计研发等方面的市场竞争。在中高端女装市场,虽然进入门槛较高,但随着国际高端品牌对中国市场日益重视并加强渗透,也使得该领域竞争日趋激烈。

另一方面,消费者在选择服装产品时,通常也会根据品牌知名度、产品风格特性、价格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购买决定。从功能性角度来说,服装产品的可替代性较强。

因此,若公司未来不能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可能将面临被其他品牌替代的风险,将对公司品牌实力的提升和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等产生不利影响。

3、网络销售冲击风险

随着近年来互联网平台的快速发展、网上交易环境和支付平台的完善、物流配送体系的逐渐壮大,消费者的购物习惯日渐趋于网络化。以淘宝、京东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台不仅给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且多样化的网购选择,更给中小品牌和厂商提供了直接面向消费者的平台。根据统计,我国网络购物市场销售占比最高的为服装鞋帽。服装产品的网购需求较大,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有效的适应互联网销售渠道的普及,将会处于不利的竞争位置,从而对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4、品牌维护及单品牌收入占比较高的风险

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来自于对品牌背景和附着文化的认可,通过服装的差异化体现出自我个性,品牌维护对于品牌拥有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事项。如果公司不能够保持独特的品牌风格、个性化的创意设计和产品一贯高品质的制造,将会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并可能对公司销售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经营的品牌为“broadcast:播”、“PERSONAL POINT”和“CRZ”,其中“broadcast:播”品牌销售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比例达80%以上。因此,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broadcast:播”品牌在市场上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客户忠诚度。如果出现对“broadcast:播”品牌不利影响的负面宣传或纠纷,或竞争品牌市场形象及知名度的上升等情形,将可能会影响“broadcast:播”品牌产品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和认可度,进而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5、存货管理和存货跌价风险

由于服装行业直接面对不同的消费者,每一消费者对服装个性化的要求不同,对花色、款式的审美观点不同,因此门店需保证一定的产品配货,加之企业为下季提前开发产品以及产品过季等因素,造成服装行业普遍存在库存商品较大导致存货较大的现象。截至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末,发行人的存货金额分别为19,816.17万元、21,839.52万元及21,750.75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86、1.65及1.67,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3,128.43万元、3,724.92万元及4,184.29万元。存货占用了营运资金,如果存货规模过大,会降低公司运营效率,另一方面产品滞销将产生跌价风险,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但已经众华审阅,并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审阅报告》(众会字(2017)第4398号)。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经营基本与行业趋势保持一致,公司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原材料采购规模和采购价格以及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客户、供应商稳定,税收政策稳定,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发行人2017年1-3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3,740.32万元,较2016年1-3月同比增长3.83%;2017年1-3月累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251.56万元,较2016年1-3月同比增长21.79%(201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六、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情况说明

根据发行人2017年1-3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以及在手订单情况,发行人合理预计2017年上半年度将实现营业收入42,351.00万元左右至44,367.72万元左右,较2016年上半年度增长5%左右至10%左右;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735.22万元左右至1,821.98万元左右,较2016年上半年度增长0%左右至5%左右,经营业绩不存在较上年大幅下滑的风险(前述2017年上半年度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为上海日播实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众华出具的沪众会字(2013)第4624号《审计报告》,日播实业截至2013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4,181.04万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18,000万元,其余6,181.0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3年6月22日,股份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1022700082277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包括日播控股、王卫东、曲江亭、郑征、林亮、王陶。公司由日播实业整体变更设立,其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由公司承继,房产、土地使用权、商标等相关资产已变更至公司名下。

三、有关股本情况

(一)发行人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额为18,000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6,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二)发起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发起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自然人股东王卫东及曲江亭为夫妻关系,其分别持有公司16.15%股份及8.85%股份,分别持有日播控股60%股权及25%股权。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和产品

公司为国内知名的服装品牌运营管理集团,其主营业务为品牌服装的创意设计、工艺技术研发及生产销售,并拥有强大的设计师队伍和专业的管理团队、先进的运作机制以及遍布全国主要城市的销售网络。自成立以来,公司即专注于中高端时尚女装领域。

公司坚持原创设计原则,秉持“设计创新生活”的品牌理念,实施以“创意、设计”为主导的多品牌组合战略,积极、持续地打造品牌形象,为中高端主流消费群体提供精品服装。目前,公司自创品牌为“broadcast:播”、“PERSONAL POINT”和“CRZ”,三大品牌在设计风格、品牌定位和目标客户等方面具有一定差异,实现了互补和延伸,在扩大公司产品市场覆盖面的同时能产生很好的品牌协同效应,有效地提升了公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2015年9月,公司参股投资共存国际,其负责“Taoray Wang”品牌服饰的开发,该品牌定位于全球高端女装市场;2015年11月,公司设立子公司日播禾吉,其负责开发倡导生活方式概念新品牌;2016年8月,公司设立子公司广州尊言,负责开发新品牌;此外,公司先后在香港、纽约分别设立子公司,负责为公司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公司将积极推进多品牌发展战略,并谋求海外市场拓展,通过品牌差异化定位,突破品牌相对单一可能面临的发展瓶颈,在降低经营风险的同时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从而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016年4月,公司设立子公司日播信息,负责公司“全渠道”网络中B2C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公司在推进多品牌发展战略的同时,逐步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全渠道销售网络发展,通过设立线下体验店,令消费者身临其境地感受公司品牌文化与款式多样的商品,同时公司将线上与线下资源予以结合,使得消费者能够方便、快捷地完成购物而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从而能够满足消费者全方位、全天候、个性化的专属客服服务需求。

公司主要产品为自主品牌服装(上衣、外套、裤子、裙子等)以及配饰。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线下销售为主、线上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线下销售包括直营、联销和经销模式,联销模式为公司2016年开始尝试的一种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直营销售比例呈上升趋势。

公司各销售模式的特点如下:

1、直营模式

直营模式指公司自行开设商场专柜或自收银店,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公司直营店主要分布在上海、北京、天津、广州、成都、沈阳、杭州、苏州等直辖市、省会城市和重点城市,门店选址一般位于核心商圈、主流商业场所内。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直营店数量179家,占门店总数的比例为20.20%。

根据公司是否自收银,直营门店分为自收银店和联营店,具体情况如下:

自收银店指公司租用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商业街的门店,供应商品,聘用销售人员,向消费者收款并根据消费者要求开具销售发票。

联营店指公司与百货商场签订联营合同,由商场提供场地和收款服务,公司提供产品和销售管理,商场统一向消费者收款后定期与公司进行结算,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扣除分成后将销售净额付给公司,公司向其开具发票。

另外,为了更好地开拓销售市场,充分利用有关托管商丰富的服装销售经验和良好的商业地位,公司在北京、杭州及成都等地的直营门店采用托管方式经营。托管方式下,公司与商场、购物中心等签订联营合同或租赁合同取得门店,公司与托管商签订委托经营协议,由托管商聘请员工对店铺进行日常经营管理,公司仍然负责对外签署协议、商品供应、支付租金、开具发票等工作,并按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向托管商支付托管费用。

2、联销模式

公司自2016年开始尝试联销销售模式,指公司与联销商签订联合经营合同,公司统一提供货品并拥有货品的所有权,联销商开设商场专柜或自收银店,由公司与联销商共同负责货品销售及运营,双方按照货品销售额或吊牌价的分成比例结算货款,联销商承担门店租金、员工薪酬等相关费用。

公司联销店主要分布在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等西南地区以及东北的吉林省、华东的江苏省。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联销店数量82家,占门店总数的比例为9.26%。

3、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为服装行业广泛采用的销售模式,经销商是公司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该模式下,公司将产品按折扣价格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通过自行开设商场专柜或自收银店对外销售,并由经销商自行承担相应的运营费用。

公司主要在部分一线城市以及二三线城市、经济较发达的县城引入经销商,授权其在特许区域内开展经销业务,门店选址一般位于当地核心商圈、主流商业场所内。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销商合计171个,经销商下属门店合计625家,占门店总数的比例为70.54%。

4、网络销售

近年来,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十分迅猛。电子商务对传统服装企业而言,已不只是一种渠道,更是一种发展趋势。公司较早开始从事服装的网络销售业务,2010年在天猫平台开立“播官方旗舰店”,之后相继开立“personalpoint旗舰店”和“crz旗舰店”。公司 “broadcast:播”和“PERSONAL POINT”两个品牌女装的网络销售由日播至信负责,”CRZ”品牌服装的网络销售由广州腾羿负责。目前,公司的网络销售主要通过天猫、京东、唯品会等各大电子商务平台进行。

此外,公司还通过微信平台推出各品牌的微信服务号,探索与消费者的线上线下互动的销售方式。2016年4月,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日播信息,负责公司B2C平台的建设和运营。目前,该平台正在测试中,已能在直营店实现消费者“线上下单、线下提货或配货”以及“线下体验、线上下单”等服务功能。

5、公司“全渠道”销售网络的规划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建设和发展全渠道销售网络,通过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将线上与线下两个独立销售渠道的订单、货品库存、物流配送等信息完全打通,形成一套集线下店铺的体验优势和线上交易交流的便捷优势为一体的更加完善的销售网络。在全渠道销售网络中,消费者可以自由、方便、快捷地获得产品信息、各类会员优惠、预约就近线下体验、便捷支付、自提或预约物流配送、专员贴心咨询服务、会员社区交流等各种功能及体验。公司通过打造这种高价值的闭环生态链,在给客户提供极致的服务体验的同时,达到传递公司品牌价值观、增强客户忠诚度、推动公司销售业绩增长、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的目的。

(三)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近几年来,随着对外开放水平和我国消费水平的日渐提高,中高端女装市场的竞争也越为激烈。一方面,国际品牌竞相抢滩中国中高端女装市场;另一方面,国内中高端女装企业的数量较多,市场集中度总体上仍处于较低水平。

根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统计,“broadcast:播”女装2013年在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女装市场的综合占有率为0.37%,排名第44位。

2、发行人的主要竞争对手

在国内中高端时尚女装市场,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具体情况如下:

(1)杭州江南布衣服饰有限公司

杭州江南布衣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设计师品牌时装公司,其品牌组合目前包括五个品牌:JNBY、CROQUIS、jnby by JNBY、less及Pomme de terre,这五个品牌各自专注于独特的细分客户及各自拥有基于集团统一品牌理念“自然、自我”的独特设计形象。

(2)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的品牌包括独立率性的中高端品牌“DAZZLE”,年轻奢华的半手工定制高端品牌“DIAMOND DAZZLE”,以及奇幻复古混搭潮流中端品牌d'zzit等。其风格体现为率性、自由。

(3)广州爱帛服饰有限公司

广州爱帛服饰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时尚品牌“MO&Co.”,该品牌强调“个性、创新、摩登、中性、混搭”,以创新的态度不断挖掘创意,营造个性化的潮流风格。其摩登法式风格要求内敛的剪裁和独特的细节,使用大胆创新的撞色,营造摩登中性美。

(4)上海素然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素然服饰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的品牌为“ZUCZUG/”,该品牌从初期个性化的设计师品牌,转型为立足于新生活方式的多元化设计品牌。其风格主张适度设计,产品明朗舒适。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18,399.21万元,账面价值为11,250.25万元,成新率61.15%。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3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1)一处国内房产坐落于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98号,房产证号为沪房地松字(2013)第037431号,面积为37,406.41平方米,用途为厂房;

(2)日播国际现持有一处香港房产具体位置为UNIT 6 ON 9TH FLOOR OF PACIFIC LINK TOWER SOUTHMARK NO.11 YIP HING STREET HONG KONG,用途为办公;

(3)日播国际于2015年3月9日与Silvershore Properties 66, LLC(一家依美国纽约州法律设立的公司, 注册DOS号为: 4568428)签署《购销合同—办公室、商品和多户型住宅房屋》, 约定日播国际自Silvershore Properties 66, LLC购买其拥有的位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霍华德街19号的房产, 面积为4,968平方英尺,用途为办公。日播国际于2016年5月将上述位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霍华德街19号的房产转让予Ribo Property。

2、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自制生产比例相对较小,公司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占比不高。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机器设备账面价值合计为222.58万元,主要生产设备包括缝纫机、平缝机、充绒机、绘图机、电子织物强力机、验布机、模板切割机、对丝机、面料预缩机、转角双针机等。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等。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2宗,具体情况如下:

2、软件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中软件的账面价值合计为1,559.83万元,主要为公司使用的ERP系统与附加的业务软件。

3、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获得注册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1)境内商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下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