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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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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 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5月5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8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黎仁超、毛继红、杨春乐、林雨、杨向东、厉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杜剑、廖中新、何菁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形势需要,推动公司管理创新、提升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对规划行政、人力资源、预算、采购、质量、物资等职能部门业务进行整合,对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相应进行调整,撤销部分职能部门,新设成立战略规划部、综合管理部、经济运行部、招标部等业务部门。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9日。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黎仁超先生简历:

黎仁超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咨询师。2007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东方锅炉控制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2月起兼任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起兼任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6月起兼任自贡市商业银行董事,2015年2月起兼任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董事。

黎仁超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0,131,9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05%,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黎仁超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毛继红先生简历:

毛继红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出生,硕士学位,工程师。2007年11月至2012年4月,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常务副总裁。2011年12月起兼任四川省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起兼任浙江华西铂瑞重工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5月-2016年3月兼任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兼任四川鼎慧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2月起兼任广东博海昕能环保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起兼任成都华西阀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起兼任玉林川能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起,兼任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毛继红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463,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杨春乐先生简历:

杨春乐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7年8月至2002年4月历任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兼核电容器处处长;2002年4月至2016年2月,历任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监造处处长、设计管理部副经理、设备采购及成套中心副主任、核岛主设备设计及成套所所长、核岛设备所所长、设计院总工程师、设备采购及成套中心总工程师、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6年3月起,任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杨春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6,2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林雨先生简历:

林雨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东方锅炉实业公司、自贡东方锅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员、主任工程师、技术发展部副部长、设计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兼设计处处长,2007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设计处处长,2008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设计一处处长,2009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2012年7月起,任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7月至2017年3月兼任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7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5、杨向东先生简历:

杨向东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9年2月起,任公司预算部部长,2010年3月起,兼任财务部部长;2010年8月起,任生产技术部部长;2011年8月起,任副总经济师兼海外项目部总经理;2012年6月起,任副总经济师兼EPC项目部总经理;2014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5月兼任华西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向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6、厉楠先生简历:

厉楠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南天通集团投资中心总经理,深圳市兴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荣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行部总经理,中合华浦(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联席总经理;2017年4月起,任恒力盛泰(厦门)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厉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杜剑先生简历:

杜剑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1年参加工作,1996年起,历任四川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成都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四川剑南春融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光大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光大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四川青羊汇盈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杜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廖中新先生简历:

廖中新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副编审。1986年至2008年,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编辑部从事财经出版物的编辑、策划、出版工作;1990年至2008年,任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编辑部主任;1990年至1997年,任四川省税务学会会员;2004年至2008年,任民革西南财经大学副主委;2004年至2008年,任成都市青羊区政协委员;2008年起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副编审。2016年11月起,任成都佳发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廖中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何菁女士简历:

何菁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律师。1991年至1999年,任四川文君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至2005年,任四川鼎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起至今,任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四川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2013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何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也不存在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管理机关的处罚,也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7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5月5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8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意见,监事会同意提名罗灿、杨祖生、许小琴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邓建生、周家勇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最近两年曾经担任董事、高管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罗灿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2006年3月至2007年10月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2007年1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13年9月起兼任公司工会主席。2015年5月起兼任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3月起,兼任自贡华西能源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罗灿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60,2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也未受到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等情形。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杨祖生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3年10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12月至2004年3月历任东方锅炉股份公司质检处探伤工程师、副处长、物管处副处长;2004年3月至2012年2月历任公司质检部部长、质量管理部部长;2005年3月至2012年2月兼任技术党支部书记;2012年7月至2014年7月任公司总裁助理;2012年2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总质量师。

杨祖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也未受到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等情形。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许小琴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4年11月生,本科学历。2004年1月至2012年6月历任公司蛇形管分厂行车工、调度员;2012年6月至2013年9月历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助理、规划行政部部长助理;2013年9月起至今,任公司规划行政部副部长,兼任公司工会副主席。

许小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也未受到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等情形。不存在有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8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5月25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15:00至2017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黎仁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毛继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杨春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林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杨向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厉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杜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廖中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何菁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罗灿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2选举杨祖生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3选举许小琴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向肇庆市博能再生资源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3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4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23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其中,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总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3位候选人)

股东拥有的选举总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对采用累计投票的议案,请按前述附件的说明填写选举票数;对非累计投票的议案,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其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何菁 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0次, 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杜剑 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0次, 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廖中新 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0次, 未出席 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