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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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17-029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7日—2017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四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因事未能主持本次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主持。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6人,代表股份750,487,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706%。其中:

(1)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1人,代表股份688,854,4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37%;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人,代表股份61,632,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4人,代表股份94,923,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84%。

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宋彦妍律师、韩骐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第十一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其他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2、审议《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

3、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

4、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为:

5、审议《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

6、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

7、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为: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9、审议《关于制定〈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10、审议《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共10位,合计25,440,073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数为725,047,301股。

表决结果为: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宋彦妍律师、韩骐瞳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