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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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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2-6号金投金融大厦15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祝昌人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高延庆、章良忠、许文、钱屹俊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姚丽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已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并且为需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姚丽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数为6,103,703票,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权数的99.8217%。

2.02选举乜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数为6,103,704票,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中小股东表决权数的99.8218%。

3、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丹、应佳璐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元成园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