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庄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基于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因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有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025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
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8日,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通知:
一、股份解除质押
庄敏先生将原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解除质押,上述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二、股份质押
庄敏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1年。上述股份质押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三、股份质押情况
庄敏先生上述股份质押主要是为了其个人投资需要,目前庄敏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截止本公告日,庄敏先生持有公司854,866,093股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的35.07%,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先生已累计质押股份84,0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7%。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编号:2017-023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7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5月8日
证券代码:600074 证券简称:保千里 公告编号:2017-024
债券代码:145206 债券简称:16千里01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03号)核准,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33,836,04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88,803,688.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766,397.1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037,290.9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7月21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67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车用智能硬件—汽车主动安全系统全网建设”、“商用智能硬件—商用显示系列产品建设”、“移动智能硬件—手机打令产业化”、“智能硬件生态圈—云端大数据服务系统建设”和“研发中心建设”五个项目。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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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326.51万元,其中包含置换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19,194,940.16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目前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车用智能硬件—汽车主动安全系统全网建设项目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因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程序合法。上市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进行证券投资、设立或参与并购基金等投资。为保障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如募集资金项目需要,公司保证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管账户。综上,东北证券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充分考虑募投项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的长远发展。经审慎判断,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特此公告。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