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7-029

债券代码:135250 债券简称:16庞大01

债券代码:135362 债券简称:16庞大02

债券代码:145135 债券简称:16庞大0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5 月 4 日,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5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根据《问询函》要求,现将有关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 公司被立案调查属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请说明未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下一交易日披露相关事项的原因。

公司回复: 2017 年 4 月 28 日上交所收市后,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收到《调查通知书》(冀证调查字 2017009 号,以下简称“《调查通知书》”)。因时逢五一假期,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已休假,公司于假期上班后第一天(2017年5月2日)即着手准备披露事宜,并于当天上交所收市后立即上传公告。

2. 请说明公司董事长接受采访及相关言论是否属实。

公司回复:经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庞庆华先生询证,公司在发布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告后,有媒体人士因私人关系与庞庆华先生通电咨询,庞庆华先生出于个人判断对其咨询事项予以回答,并未公开接受媒体采访。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明确获知《调查通知书》所涉具体案由,尚无法知悉被立案调查的进一步确切信息。公司将在获知确切信息后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未来,公司会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流程和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管理。

3. 请说明在获悉被立案调查后、公告披露前,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并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公司回复:公司在获悉被立案调查后、公告披露前,对该内幕信息严格保密,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要求及时制备并由相关人士签署并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此期间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公司指定披露网站和媒体为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时报》,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上述网站及媒体发布或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