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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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4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11,5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1%。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5月12日。

一、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4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曹林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曹林芳发行32,394,711股股份、向李勇发行1,542,605股股份、向莫清雅发行1,048,971股股份、向夏东明发行24,205,435股股份、向朱兰英发行18,315,377股股份、向罗承发行4,046,033股股份、向修涞贵发行3,746,327股股份、向宁波华夏嘉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行3,371,694股股份、向蒋纪平发行3,371,694股股份、向黄艳红发行2,107,309股股份、向龚莉蓉发行1,685,84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公司已向核准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5,836,003股,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6,735,887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11,50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1 %。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5月12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详见下表: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表

3、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7-043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2月8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和监事会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额度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2017年2月24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额度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收益,并将投资理财产品的累计额度在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确定的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含本数)的基础上,调整为总额度累计不超过35亿元,在累计不超过35亿元的额度下资金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2017年2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17年5月8日与青岛银行总行营业部签订《青岛银行“速决速胜”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400万元人民币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1、产品名称:青岛银行“速决速胜”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1,400万元整;

4、产品收益计算期限:120天;

5、参考年化收益率:4.0%;

6、起息日:2017年5月08日;

7、到期日:2017年09月05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时一次性支付投资本金及收益;

9、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产品的费用:实际理财收益超过客户参考年化收益时,超过部分由银行作为投资管理费收取;实际理财收益低于参考收益时,银行不收取理财业务管理费;

11、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青岛银行没有关联关系。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日常实施,指派专人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市场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规范化运行,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投资标的为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理财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运作和发展,并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5、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相关理财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