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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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3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巴登城”)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融资90,460万元,公司为武汉巴登城就上述融资事项的全部义务和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90,460万元。近日,公司已与长城资产签订了《连带保证合同》,担保现已生效。

(二)担保审批情况

经2017年1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7年2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下属控股公司(含控股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之间)后续提供总计不超过47.35亿元担保(含到期续保和新增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月19日和2017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对下属控股公司担保的公告》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上述担保事项均已授权公司董事长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巴登城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对生态旅游业、酒店业、温泉水疗业、娱乐业、餐饮业、房地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的投资;房地产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除;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改、管理;房屋、设备租赁、机动车停放服务;旅游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及施工;农副产品初加工、销售;舞台美术设计、制作;演出服装、道具制作加工;生产旅游用品、首饰、工艺品零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201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935.79万元,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366,572.65万元,净资产8,032.36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01.98万元,2017年3月31日总资产374,356.93万元,净资产7,830.38万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巴登城开发建设。武汉巴登城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持股51%,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持股4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重组收益(包括利息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武汉巴登城应向长城资产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长城资产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费、评估费、资产处置费、拍卖费、过户费、税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3、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已向武汉巴登城发放的90,460万元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武汉巴登城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5.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6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213%,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