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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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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7-017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8日下午15:00 至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晓光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名,股份总数522,920,50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137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521,876,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37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份1,044,1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和黄其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2,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48%;反对55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2,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48%;反对55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2,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48%;反对55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2,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48%;反对55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3,98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78%;反对550,20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22%;弃权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2,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48%;反对55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3,98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78%;反对550,20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22%;弃权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2,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48%;反对55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3,98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78%;反对550,20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22%;弃权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2,37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948%;反对550,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3,98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078%;反对550,203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22%;弃权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和黄其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