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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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上市交易的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17年5月11日在本所上市。证券简称为“伟隆股份”,证券代码为“002871”。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为68,000,000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的17,000,000股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5月9日

关于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5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615”,证券简称“新疆1708”,票面利率4.0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4年5月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5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614”,证券简称“新疆1707”,票面利率3.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0年5月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四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5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613”,证券简称“新疆1706”,票面利率4.05%,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4年5月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三期)

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三期)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7年5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式国债(地方政府债),证券编码“107612”,证券简称“新疆1705”,票面利率3.8%,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20年5月9日到期还本并支付最后一期利息。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支付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等

六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2015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八期)国债、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二十四期)、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将于2017年5月23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记账式附息(十一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11”,证券简称为“国债1311”,是2013年5月2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9元。

二、2015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八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528”,证券简称为“国债1528”,是2015年11月23日发行的5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945元。

三、2016年记账式附息(十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613”,证券简称为“国债1613”,是2016年5月23日发行的5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7%,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85元。

四、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一般债券(二十四期)证券代码为“107486”,证券简称为“新疆1627”,是2016年11月2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9元。

五、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专项债券(十六期)证券代码为“107490”,证券简称为“新疆1631”,是2016年11月2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9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49元。

六、2015年湖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八期)证券代码为“109730”,证券简称为“湖南1508”,是2015年11月2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33%,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665元。

七、本所从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22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八、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7年5月23日除息交易。

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

两只债券上市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7年5月11日起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506”,证券简称“17温氏01”,发行总额5亿元,票面利率4.6%,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人回售选择权。

2、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2510”,证券简称“17盛运01”,发行总额4.55亿元,票面利率6.98%,债券期限3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