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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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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并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其他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注重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保持同步,在确保足额现金分红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采取股票股利分配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利润分配的间隔时间

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关于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后前三年具体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详细参阅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房地产政策调控及市场波动风险

家具制造行业与房地产行业有一定的相关性,房地产市场繁荣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家具产品的市场需求;但同时受消费升级等刺激,旧房重装为家具产品创造一定的需求空间,故家具制造行业目前尚未与房地产行业同步波动。此外,定制家具行业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市场容量较大,行业增速较快。

2016年以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宏观政策趋紧,限购、住房贷款等相关政策开始收紧,若未来国家宏观政策持续收紧导致房地产市场交易长期处于低迷状态,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定制家具产品具有能够更好的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空间利用率较高等优点,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在与传统标准成品家具产品的竞争中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定制家具行业广阔的市场空间吸引了部分标准成品家具企业、传统装饰装修企业以及部分家用电器生产商的加入,使得市场竞争已经逐步由发展之初的价格竞争转变为品牌、渠道、人才等方面的综合竞争。虽然公司是定制家具行业领先企业,但随着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的经营业绩仍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2、精装修房普及度增加所可能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精装修房的逐步普及,大宗客户销售渠道已成为定制家具销售的重要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房地产开发商等大宗客户合作实现的销售额分别为8,367.89万元、7,768.35万元和6,056.17万元,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6.08%、13.42%和8.96%。

一方面,因大宗客户销售渠道项目验收及回款周期相对较长,且部分大宗客户资信状况有所下滑,导致公司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另一方面,为避免上述可能的坏账风险,公司不断调整优化大宗客户销售渠道,未来将主要保持与少量优质大宗客户的战略合作,则公司可能面临定制家具产品在精装修房市场占有率降低的风险。

(三)市场拓展风险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广泛的销售渠道,营销网络已覆盖全国30个省市近700个城市。报告期内,整体厨柜为公司主要产品,成功推动公司业绩快速增长,并于2015年开始涉足全屋定制业务,产品范围扩大至卧室、客厅、餐厅、书房等定制家具产品。

虽然公司良好的品牌形象、较为广泛的销售网络为全屋定制家具产品的快速推广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全屋定制产品对公司的管理能力、设计能力、信息化系统水平以及大规模柔性定制生产能力等提出更高的要求。若公司未来全屋定制家具产品市场推广不达预期或公司上述能力无法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则可能对公司业务拓展造成负面影响。

(四)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经销模式为主,且公司注重对经销商的管理与培训,在店面形象设计、产品定价、客户服务等方面对经销商进行了统一管理,并不断通过培训加强经销商业务能力,增强经销商与公司之间相互促进、共同成长的战略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经销模式实现的收入分别为43,670.64万元、50,120.90万元和59,338.19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92%、86.58%和87.78%。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与经销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但若经销商不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者无法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或由于自身原因不再与公司合作,则可能会对公司的品牌美誉度或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经营状况

随着消费观念的进一步升级,消费者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定制家具产品需求快速增长,2017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69.9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3.28%;得益于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2017年1-3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18万元,较去年同期减亏-459.66万元。但受定制家具行业季节性因素影响,2017年1季度实现的净利润仍为负。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但已经瑞华所审阅(瑞华阅字[2017]01710001号)。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6年12月31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经销商南京快特兰汀家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海波原拥有发行人兰州地区、沈阳地区、上海部分地区及南京地区的经销权,考虑周海波拟移民境外以及发行人自身经营需要,周海波除继续拥有兰州地区经销权外,不再拥有沈阳地区、上海地区及南京地区的经销权。其中沈阳地区经销权转由其他经销商负责,上海地区及南京地区转由发行人自行运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上述经销权转移接续手续已基本完成。上述部分区域经销权调整所涉金额及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不构成主要客户的重大变化。且交接后运营稳定,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和采购价格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构成以及税收政策和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十一、2017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所处行业处于正常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根据现有市场状况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合理预计2017年1-6月营业收入31,000万元至33,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在35%-43%之间;预计2017年1-6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00万元至1,100万元,同比增长幅度在13.5倍-14倍之间,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上述数据未经审计,不构成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和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根据我乐制造2015年4月28日董事会决议以及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的《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我乐制造整体变更为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2015年2月28日经审计的188,017,348.11元净资产为基础,按照1:0.6382的比例折合股份12,000万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MIAO女士、祥禾涌安、瑞起投资和开盛投资。发行人由我乐制造采取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发行人整体承继了我乐制造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包括与定制家具等业务相关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全部资产。

三、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12,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6,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详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股东

2、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四位股东,均为本公司发起人,其中MIAO女士为外籍自然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请参见上述“1、发起人股东”。

(三)国有股份及外资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份。

本次发行前,MIAO女士所持本公司86.02%的股份为外资自然人股。

(四)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下列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其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情况如下:

注:开盛投资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四、发行人的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秉承“设计让家更美,科技让美实现”的理念和使命,致力于定制家具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公司较早提出并践行E0级高环保标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家居环境;并通过不断升级完善“工业化”与“信息化”相结合的智能化工厂,为消费者提供设计精美、工艺精湛、质量可靠的定制家具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整体厨柜、定制衣柜及全屋定制家具三大产品系列。其中整体厨柜为公司创立至今主要的业绩贡献产品,未来仍将为公司主打产品系列之一;定制衣柜系公司为满足客户需求配置的基本品类,未来拟逐步提升该板块销售规模;全屋定制家具系公司战略布局产品之一,有望成为公司的另一重要业绩增长贡献板块。本节将主要介绍整体厨柜和全屋定制家具相关内容。

整体厨柜主要立足于为消费者提供厨房整体风格设计、厨房空间规划、厨柜厨电和其他厨房配套产品及其安装服务等全套定制解决方案;全屋定制家具则主要主要为消费者提供客厅、卧室、书房、活动室等房屋内任何可用空间的整体设计方案、空间布局规划、配套家具和周边相关产品及其安装等定制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目前的销售渠道主要有经销商渠道、大宗客户渠道、直营渠道和外销渠道,同时为提升盈利能力,发行人不断拓展销售网络以及销售渠道等,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公众号等拓宽客户引流方式。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营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是刨花板、中纤板、铝材和膜皮等,主要能源为电。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情况

定制家具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一方面源自与传统标准成品家具制造企业及装饰装修行业企业的竞争;另一方面源自行业内部各品牌、生产商之间的竞争,定制家具行业内部竞争总体还处于初级阶段。

未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者对定制家具产品的品牌、设计和质量要求逐步提升,行业发展将推动市场向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企业集中。

2、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是定制家具行业领先企业,秉承“设计让家更美,科技让美实现”的理念和使命,为消费者提供外观精美与功能完善的整体家具解决方案。公司目前已建立较为广泛的营销网络,具有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成立以来荣获了众多荣誉:2013年至2014年被全国工商联合会家具装饰业商会评为“十大建材品牌”,厨柜类产品入选2015年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品牌等。公司拥有现代化的生产工厂,2014年被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2015年入选工信部“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企业”。公司综合服务实力、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2016年入选江苏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示范培育企业,获得全国工商业家具装饰业商会“2016中国橱柜行业重塑产业价值‘创新.发展’体系建设十大品牌”,以及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选“2016整体厨柜领军企业10强”;公司使用在家具、床垫等商品及服务上的注册证号为3475986的商标被认定为江苏省著名商标、南京市著名商标。

五、资产权属情况

与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资产等均为本公司所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占有和使用2宗、总面积44,725.32平方米的土地,均拥有国有出让土地权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共计5处、总面积共计74,579.03平方米,均已取得房屋产权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该5处房产均未有抵押等他项权利。此外,其中一处房产部分办公区域存在对外出租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拥有70项境内注册商标,4项境外注册商标。

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共计拥有49项已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28项,外观设计专利20项。同时,本公司及子公司还拥有14项软件著作权。

本公司上述资产均在使用中。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公司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亦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已出具《关于避免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报告期内,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2)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分别为183.25万元、356.50万元和427.89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无形资产转让

2015年5月,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MIAO女士与汪春俊夫妇签署《商标转让协议》,无偿受让MIAO女士与汪春俊所拥有的5项商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该转让已完成。

2015年6月,公司与其控股股东MIAO女士签署《商标转让协议》,MIAO女士将其持有正在注册的19项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该等商标尚在注册中。

2015年5月,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一汪春俊签署《专利转让协议》,无偿受让汪春俊所拥有的2项专利。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该2项专利已完成转让。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为支持公司发展,实际控制人MIAO女士与汪春俊夫妇及其关联方为公司的部分银行借款提供过担保,截至2016年12月31日,均已履行完毕。主要如下: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瑞起投资和开盛投资出租物业的情形,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租赁协议,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与关联方美乐橱柜之间的销售交易。报告期内,交易金额逐期减少,且随着美乐橱柜于2014年12月注销,公司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仅为与开盛投资、瑞起投资之间的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担保、商标专利的转让以及关联租赁,其中关联担保和商标专利转让均为无偿形式,且有利于提高发行人资金借贷能力及资产完整性;关联租赁价格公允,且涉及金额较小。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往来款项支付正常,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无重大不利影响。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该期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或者按照不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按照公司当时的有效章程及决策程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七、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二)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注:间接持股情况=持/占有中间主体股份或份额比例×中间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三)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及薪酬情况

注1:本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在本公司不享有其他福利待遇。

注2:王务超系2016年11月入职,故当期在发行人处领取的薪酬仅为入职后薪酬。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MIAO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32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2%,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MIAO女士和汪春俊夫妇,除MIAO女士上述持股外,汪春俊通过南京瑞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南京开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控制公司4.88%和4.12%的股权。自公司创立至今,MIAO女士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汪春俊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共同主导公司重要决策的制定和实施,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NINA YANTI MIAO(缪妍缇)女士,公司董事长,美国国籍,护照号45203****,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美国朗讯科技贝尔实验室软件工程研究员、PacelineTechnologies.llp创始团队成员、上海倍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CEO、美会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经理、我乐家具董事。2006年创立我乐制造以来任董事长,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汪春俊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11010819680226****,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广州迪生电子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江苏君和商贸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柏汇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我乐家具董事长及总经理、上海我乐执行董事及总经理、瑞起投资执行董事。2006年创立我乐制造以来任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九、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表

单位: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逐年增加,资产质量良好,主要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公司资产整体运营情况较好,资产周转状况与公司自身经营特点相符。公司财务结构较为稳健,短期偿债能力水平合理。

2、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定制家具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的提供。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已构筑覆盖广泛的营销网络,在各地市场精耕细作,并已形成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均来自主营业务收入,且逐年增加。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2,038.53万元、57,889.25万元和67,597.45万元。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42.54万元、5,645.33万元、和6,874.10万元,盈利情况良好。

3、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经营活动资金流周转情况良好,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01.43万元、8,085.36万元和14,541.91万元。

公司处于发展阶段,固定资产等长期投资支出较大,因此各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为负值。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是-631.02万元、-2,824.18万元和-768.96万元,现金流入与流出主要是吸收投资、取得借款以及偿付借款、分配股利等原因产生的。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4年11月30日,经我乐制造董事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1,100万元。

2016年2月23日,经我乐家居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737.83万元。

2017年3月31日,经我乐家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股东分配利润960万元。本次利润分配已于2017年4月17日完成支付。

2、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发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请参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直接控股2家子公司,无参股公司。

1、优仙美橱

2、我乐定制

注: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均为我乐定制单体数据。

3、苏州想超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拟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由人口结构变化和城镇化演进所带来的住房刚需,以及由经济条件和家庭结构转变导致的改善性需求在可预见的未来将得到持续释放,为定制家具市场提供广阔的下游需求。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构建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机械化的高效率生产基地,打造公司新一代数字化智能工厂,提升客户参与设计的体验满意度。并通过多系统集成,提高内外部融合和信息化与数控设备融合、提升生产执行系统能力,搭建从前端研发设计到生产、销售、管理等的高效协作平台,提高车间物流效率,降低生产浪费,提高信息化率,以全方位提升效率和综合服务水平,践行“设计让家更美,科技让美实现”。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已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中披露的风险因素以外,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行业季节性波动风险

受消费者消费习惯、区域气候及各地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定制家具行业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通常在每年的一季度销售收入相对较低,二季度开始回升,三、四季度进入销售旺季,三、四季度实现的销售收入约占全年总收入的60%以上。定制家具行业季节性波动导致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以及各项财务指标显著低于下半年。

(二)研发设计风险

产品的研发设计是定制家具企业业务环节的核心,消费者的品味多元化且偏好不断变化。因此,定制家具企业需要准确把握流行趋势,推出符合市场潮流且有一定个性的产品,逐步形成自我品牌的独特设计风格,并不断积淀升华品牌内涵。虽然公司长期以来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持续投入,注重设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但若未来公司不能及时把握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趋势,新品研发和设计能力不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则存在公司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定制家具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刨花板、中纤板和膜皮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自制生产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1.10%、72.21%和67.57%,直接材料价格对公司自制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不利于公司的成本控制,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四)人才流失风险

我国定制家具行业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人才需求量较大。公司长期以来一直重视人员的培训及人才的培养,通过多年积累,已培育出一批业务能力、管理能力良好的优秀人才。但随着行业内竞争加剧,企业之间的人才争夺日益激烈,对公司的人才优势构成一定威胁。如果未来公司在人员管理、业务培训、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不能适应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经营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相关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全屋定制智能家居系统项目”。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整体厨柜、定制衣柜以及全屋定制产品产能均将有较大幅度提升,需要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能力。虽然公司近年一直保持较高的销售增长速度, 2014年、2015年以及2016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1.27%、11.25%和16.80%,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经公司充分调研及论证,但如果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或是市场空间增长速度低于预期,使得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则公司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市场情况,结合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经营状况,经过较为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及审慎测算后做出的投资决策。但若未来我国宏观经济运行出现较大波动,或是定制家具行业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等产生一定影响。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虽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过较为充分的论证,且根据可研报告测算项目完全达产达效后可新增收入约5.17亿元,新增净利润约9,871万元。但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全达产达效后,公司将新增约3.86亿元的固定资产,使得每年将新增约2,683万元的折旧,故若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是公司市场开拓不利,则公司将面临销售收入增长不能消化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而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风险。

(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孰低)分别为32.78%、25.92%和25.32%。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及项目达产达效等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未能实现预期收益,也会对公司发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不利影响。

(八)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MIAO女士与汪春俊夫妇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本公司95.02%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直接影响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能力。虽然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三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规范运行相关的制度以及内控制度,但如果MIAO女士与汪春俊夫妇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和长期以来形成的影响力,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管理、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不当控制,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收益机会与投资风险并存,上市后公司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受到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以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和国内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本公司股票前,不但应了解本节所列明的与本公司相关的各项风险,还应当充分了解股票市场的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二、重要合同

公司截至到2016年12月末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一)采购合同或协议

(二)销售合同或协议

(三)借款与担保合同

1、本公司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乐家居无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借款合同。

2、本公司重大授信合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乐家居无正在履行中的重大授信合同。

2017年1月,发行人与招商银行签署授信协议,并由汪春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如下:

3、本公司重大借款担保合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曾对外提供过担保,仅曾为自身银行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乐家居无正在履行中的重大抵押合同。

(四)重大广告合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广告合同如下:

(五)重大机器设备购置合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机器设备购置合同如下:

(六)其他重大合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合同如下: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主要存在如下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2017年1月17日,发行人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发行人与上海桑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涂环保”)、刘成稳、刘全环保工程合同纠纷,要求解除发行人与桑涂环保签订的《环保工程合同》;桑涂环保返还发行人货款1,001,302元;桑涂环保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273,355.45元(自2015年9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9日,以1,001,302元为准);桑涂环保赔偿已交付部分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151,840元;刘成稳、刘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桑涂环保、刘成稳、刘全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案已由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除上纠纷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本次股票发行期内工作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点至17点。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清水亭西路218号

联系人:张宪华(董事会秘书)

联系电话:025-5271 80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1楼

联系人:张阳、李莎

联系电话:0755-8294 3666

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