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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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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7-023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创通嘉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创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通投资”)关于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创通嘉里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通过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智盈9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智盈9号”)于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72,600股,占总股份的1.345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后,创通嘉里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注: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后续增持计划

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基于战略性投资公司的目的,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万股且不高于2300万股,并及时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创通嘉里及其一致行动人创通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公司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